大公報訊 (記者 梁康然報道) 「私影」少女郭惠明命案於高院續審,控方傳召小欖精神病院醫生陳炤佑作供,反駁被告劉璋輝患精神病不宜就本案答辯的說法。陳炤佑表示,在過去二年曾會見約56次,其間被告確曾出現妄想問題,但未致有精神病。而被告亦能陳述法庭程序、證人姓名等肩,可見被告精神正常。
早前辯方傳召兩名精神科醫生,指被告劉璋輝(37歲)在17年10月後精神惡化,有嚴重思覺失調、沉溺個人的幻想世界等精神問題。小欖精神病院醫生陳炤佑回應指,他在2014年12月至2017年12月間為被告的主診醫生。
陳稱,被告被羈留在精神病院初期,曾因不適應而出現情緒失落、失眠等情況,同時因被控謀殺控罪,精神壓力大而出現自殺傾向,但未出現任何精神病病徵,因此向法庭呈交報告證明被告適合為案件答辯。
及至2017年10月後,被告精神狀況急性惡化,曾報稱有幻聽、幻覺,行為變得暴躁。陳炤佑認為上述改變,可能是出現面對審訊的精神壓力所致。陳稱,如案件在當時開審,他亦會認同被告不宜答辯。
不過陳炤佑強調,病院因應被告情況加藥後,被告精神狀況已回復穩定,再無出現異常表現,又能明白案件內容及正常對答,因此認為被告有能力對本案控罪答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