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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弘毅:中央根據立法原意解讀基本法第18條

時間:2017-12-29 19:40:45來源:大公網

  大公網12月29日訊:基本法委員會委員陳弘毅今日接受電台訪問時指,一條法律有不同理解是正常的,他對中央根據立法原意的法律解釋方法來解讀基本法第18條表示理解。 

  陳弘毅說,人大的法理思維與香港普通法思維不同,他接觸過的內地官員和學者會翻看起草時的討論,從立法原意解讀基本法第18條,當時中央希望在香港實施的全國性法律能夠應用於整個香港,並無想過「一地兩檢」口岸區使用內地法律的情況會出現,所以他們認為第18條並無禁止「一地兩檢」的安排。 

  對於大律師公會擔心今次會立下先例,日後人大可無限伸延在香港不同地方劃地實施內地法律,陳弘毅說,人大有表明今次是「特別安排」,並無改變香港出入境管制的高度自治,「它的意思是本來過境的人都是要通關,本來在深圳做,現在在西九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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