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公產品

首頁 > 文章 > 正文

12萬招牌違例 如「鬧市炸彈」

時間:2017-12-26 03:15:20來源:大公網

  【大公報訊】油麻地南京街鬧市聖誕日發生巨型招牌塌下傷人事件,突顯「鬧市炸彈」失修招牌的危險性。有油尖旺區議員建議,政府應推行「強制性驗招牌」。

  屋宇署於2013年回覆立法會議員的書面提問時曾指出,本港大約有12萬個招牌,大部分違例。針對違例招牌,屋宇署會以《建築物條例》(第123章)的規定,向違例招牌的持有人送達清拆令。

  如違例招牌變得危險,不論招牌是否違反《建築物條例》,屋宇署都可根據《公眾衛生及市政條例》(第132章),向有關招牌的物主發出「拆除危險構築物通知」,飭令清拆有關棄置或危險招牌。而在緊急情況下,屋宇署更可主動清拆,以排除即時或潛在危險。

  2013年9月,屋宇署推出違例招牌檢核計劃,鼓勵商戶自行委託承建商檢查及加固招牌,檢查合格即可保留五年,否則便要拆除。

  不過,屋宇署迄今甚少主動對違例招牌採取行動,定期巡查和清拆有危險的招牌亦未形成慣例。

最新要聞

最新要聞

最受歡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