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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飛:「一地兩檢」完全符合基本法

時間:2017-12-24 03:15:18來源:大公網

  【大公報訊】記者馮瀚林報道:全國人大常委會正在審議《關於批准(內地與香港特別行政區關於在廣深港高鐵西九龍站設立口岸實施「一地兩檢」的合作安排)的決定草案》,料於本月27日表決。基本法委員會主任李飛昨日表示,高鐵「一地兩檢」完全符合基本法。新當選下屆港區全國人大代表的前政制及內地事務局局長譚志源在電台節目指出,「一地兩檢」能夠將香港接駁到內地高鐵網絡,對香港未來整體經濟發展、成為國際樞紐都有很大的作用。

  基本法委員會委員、列席全國人大常委會的港區全國人大代表譚惠珠昨日向傳媒表示,透過人大常委會的決定來奠定「一地兩檢」法律基礎的做法,與釋法不同,因為相關決定「不需要有一個條文作為目標,對字眼方面或原意方面作解釋。」而是可基於不同條文、基本法原意及「一國兩制」原意來作出決定,其中基本法第7、118及119條,有關本港可出租土地及關於發展經濟協調政策的條文,都可綜合成「一地兩檢」的法律基礎。

  效益高夠方便

  譚志源昨日在電台節目中提到過去乘坐高鐵的經驗,指過去擔任局長的時候,經常乘搭高鐵來往不同省市,因為準時和安全,加上座位較飛機更舒適,最重要是甚少延誤,能夠準時到達目的地。「我相信如果接駁到內地高鐵網絡,對香港未來整體經濟發展,以至成為國際樞紐,一定有很大的發揮作用。」

  譚志源又表示,「一地兩檢」的另一好處,就是一隊邊檢人員就可以完成香港進入內地所有高鐵站的清關需要,毋須在所有目的地額外設立清關設施,所以成本效益、方便性也很高,「一地兩檢」是有必要。他又認同港澳辦主任張曉明前日為《合作安排》作說明時所說,「一地兩檢」不減損香港居民依法享有的權利和自由,符合憲法和基本法。

  接上國家網絡

  民建聯主席李慧琼表示,「一地兩檢」有足夠民意基礎,在全國人大常委會批准及確認後,有助明年本地立法順利通過。「民意很清晰,無論當年通過高鐵工程,以至最近『一地兩檢』議案在立法會討論及通過,其實大部分市民清楚表示,他們是支持高鐵盡快接上國家的網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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