圖:法官引導陪審團時指出,本案的三名被告在事件負責不同工作,各有職責。圖為首被告周向榮\資料圖片
【大公報訊】記者梁康然報道:DR美容事故誤殺案最快或在下周一(12月11日)退庭裁決。法官張慧玲昨日引導陪審團時指出,本案的三名被告周向榮、陳冠忠、麥允齡在事件負責不同工作,各有職責,陪審團需分析證據,考慮各被告在案中行為,是否違反個人職責而引致死者身亡,如肯定就應裁定罪成,否則裁定無罪。
法官張慧玲再解釋,本案控罪其中兩個控罪定罪元素,其一是導致死者身亡的主要原因,是因為涉案被告失責。她舉例,陪審團需要思考,首被告周向榮定下的CIK療程促銷策略,是否利用了他人對健康的渴求而賺錢,而沒有向客戶透露CIK療程的敗血症風險。
陪審團也要分析,次被告陳冠忠在培育CIK血製品時,是否故意不進行驗菌。第三被告麥允齡在講解CIK療程時,有否盡力令死者知道風險,令死者是在知情下仍然選擇接受療程。
另一個定罪元素,是涉案被告的疏忽行動,嚴重水平高於民事賠償,需要透過刑事來作出制裁。法官引用呈堂證據指,希望陪審團研究以下案情,如周向榮報稱涉案的實驗室是用於儲存臍血、臍帶的幹細胞,卻不曾申報用於CIK療程牟利,是否掩飾賺錢目的;陳冠忠提出引入CIK療程,並在不合資格下製作血製品,是否只為提升個人事業及薪金;麥允齡是否有隱瞞與DR集團的僱傭關係,扮成會向客戶提供獨立專業醫務意見。
法庭表示,暫定在下周一可供陪審團退庭商議裁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