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反對派拉布蔓延至內會

時間:2017-12-09 03:15:05來源:大公網

  圖:反對派藉口提出規程問題,不斷「拉布」阻撓立法會會議進行

  立法會議事規則攻防戰蔓延至內會!反對派22名議員提出97項有關議事規則第91條的決議案,要求押後下星期大會討論修改議事規則,企圖繼續「拉布」。立法會主席梁君彥決定轉交內會討論,內會昨日討論此事,反對派歪理連篇,質疑在內會討論等於剝奪議員提出第91條的提案權。內會主席李慧琼反駁,內會是表達意見,絕無剝奪議員提案權,而議員仍然可以在大會提出。立法會秘書長陳維安強調,議員動用第91條並不常見,過往亦要先在內會取得共識,才可以動議。\大公報記者 馮瀚林(文)蔡文豪(圖)

  立法會昨日討論如何處理反對派提出97項有關議事規則第91條的決議案,反對派朱凱迪質疑內會能否討論有關議題,李慧琼表示,議事規則的目的是規管議事程序,如果暫停執行議事規則會影響議事安排,所以要先取得內會推薦及共識,才會提交主席考慮調動議程。如果議員有爭議,可以用投票方式解決。

  擾攘逾句鐘 逼暫停會議

  不過,一眾反對派藉口提出規程問題,不斷阻撓會議進行,聲稱議事規則沒有寫明要先經過內會通過,才能在大會提出第91條,現時討論是沒有意義雲雲。反對派擾攘了一個多小時,李慧琼更一度暫停會議,最後決定不以投票方式處理有關議題。

  陳維安強調,秘書處一直以獨立專業的精神服務議員,而議員引用議事規則第91條並不常見。

  按照基本法規定,政府議案和議員議案必須分開處理,議員不得動議第91條調動政府議程的先後次序,而議員動議第91條調動議員議案的先後,「從來每一次,都是由內會主席以內會主席身份,得到內會議員的廣泛共識,才會動議,以前每一次都是這樣。我從來無見過主席批准個別議員,在未得到其他議員共識的前提下,主席是批准過任何一次動議。本屆主席做法與往屆主席做法是一致。」

  建制派批評反對派有關做法。工聯會黃國健指出,反對派提出97項有關議事規則第91條的決議案,根本是司馬昭之心,路人皆知,而主席梁君彥在大會上已經做了裁決,所以認為主席要堅持裁決,而主席裁決交給內會討論,這是尊重議員。如果內會有清晰意見,對主席考慮是否將反對派提出的議案納入下星期的議程,會有幫助。

  新民黨主席葉劉淑儀不認同反對派調動議程的做法,因為大會已經就修改議事規則展開辯論,而修改議事規則不屬於打壓言論自由,而是有必要。現時流會的話,就要等一星期後才能復會,納稅人覺得這樣是浪費公帑,所以辯論應該要一氣呵成。

  張國鈞:嚴防成「拉布核武」

  民建聯張國鈞表示,主席不應該批准反對派有關動議,亦不同意內會主席沒有角色的講法,如果反對派每次在大會直接動議第91條,結果立法會只是用來處理第91條,什麼也不能做,這是不可能的事。如果確立這個形式,只會成為「拉布」的核武。

  最終辯論沒有以表決方式處理,有關議案能否納入下星期議程,梁君彥在下星期一就有決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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