反對派議員繼續對高鐵「一地兩檢」,妖言惑眾。針對相關安排將在全國人大常委會通過後,再進行本地立法,公民黨陳淑莊聲稱,相關安排讓立法會不能僭越及違反人大決定,限制了立法會權力。毛孟靜續提所謂「一地兩檢」「割地」論。
關於立法安排,反對派似乎刻意忘記特區政府立法權,是源於全國人大授權,立法會的本地立法權並非無限大,亦不容許超越全國人大。這是地方與國家之間的權力劃分,十分清晰,絕不含糊。
當然,「一國兩制」之下,「一地兩檢」涉及同一地點、不同區域司法管轄權問題,由於香港與內地司法制度不同,必須從法律條文上解決。若參考西部通道立法程序,同樣是在2006年10月31日由全國人大常委會授權在先,香港於2007年4月25日進行本地立法在後,這本身便有授權與被授權的主次關係。高鐵「一地兩檢」,參考西部通道的程序,根本不存在限制立法會權力問題,本地立法的前提是不能與人大決定有牴觸。
正如運輸及房屋局局長陳帆所言,立法會有最終決定權是否通過立法。又何來削弱立法會權力?
更為荒謬者,毛孟靜竟又不斷重複「割地」論。請問,香港是否中華人民共和國不可分割的一部分?何來「割地」之有?若用毛孟靜的謬論,在西部通道香港佔用深圳41.5公頃土地又是什麼?是深圳「割地」給香港嗎?
當然,香港某些反對派心底裏真的想實現他們「割地」的妄想,主張「港獨」及分離意識的人,目的要讓香港與祖國分離,他們才是徹頭徹尾的「割地」製造者。 蔡樹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