圖:賣尼古丁煙油的手機殼店舖在旺角好景商業中心,櫥窗貼有「電子蒸氣煙」字樣(紅圈示)
未經批准在港出售含尼古丁成分的電子煙煙油屬違法行為,然而,有讀者爆料,指坊間不少實體店「偷雞」知法犯法。《大公報》記者經深入調查,發現旺角一間專賣手機殼的店舖「掛羊頭賣狗肉」,出售寫明含尼古丁成分的違法煙油。記者佯裝顧客購買,店員還故作神秘,稱非熟客不賣;不過記者最終仍能以「新顧客」身份成功購買煙油,反映店舖「唯利是圖」,而且光顧買煙油的不乏穿着校服的學生。鑑於當局即將立法規管電子煙,執法部門必須加強掃蕩。/ 大公報記者 方學明、調查組(文)調查組(圖)
電子煙結構,由電池、一塊加熱蒸發裝置及一個需裝着煙油的煙管組成。要令電子煙產生味道,先要注入煙油,再加熱讓煙油霧化。坊間供應給電子煙使用的煙油種類繁多,味道除生果味及花香味較常見外,亦有朱古力、棉花糖味等,然而,也有人在電子煙煙油內加入如尼古丁及焦油等「真煙油」。
註冊藥劑師藥房才能賣
根據《藥劑業及毒藥條例》(第138章),尼古丁屬第1部毒藥,凡含尼古丁的電子煙屬藥劑製品,必須向香港藥劑業及毒藥管理局註冊,才可在香港售賣。另外,第1部毒藥只可在註冊藥劑師監督下的藥房出售,非法售賣或管有產品屬刑事罪行,每項罪行最高罰款十萬元及監禁兩年。
換言之,含尼古丁成分的煙油,售賣前產品必須註冊,同時,產品亦必須在註冊藥房方能出售。不過,有讀者爆料,指市面有不少實體店「偷雞」出售違法煙油。《大公報》記者經過深入調查,走訪多區包括旺角、深水埗、灣仔等目標店舖觀察,最終在旺角好景商業中心一間專售手機機殼的店舖,發現有含尼古丁的電子煙煙油售賣。
每支70至150元不等
該店面積約有一百多平方呎,有售賣手機機殼,並兼營防花貼及電子煙銷售等,小小的店舖卻擠滿顧客,以學生及年輕人為主。記者佯裝顧客單刀直入,向職員表明要買煙油。
職員初時不以為意,在飾櫃取出多支如花生味、薰衣草味等煙油供記者選購。煙油售價有平有貴,由70元至150元不等。
當記者表明要購買含尼古丁成分的煙油時,職員立時表現得十分緊張,並四處張望,肯定四周無甚異樣後,便故作神秘細聲說:「有,但我淨係賣畀熟客,不過,賣畀你都得,但唔好揚喎!」
語畢,隨即由背後三桶櫃暗格中,抽出一袋物件打開,內裏是十多支不同味道如薄荷、雪茄味等的煙油。
記者質疑當中煙油是否含有尼古丁成分,職員隨即拍心口說:「梗係有啦,你唔信我都信個包裝啦,寫到明㗎!」職員同時稱,產品大部分原產地為古巴等南美洲國家,入口內地包裝後,再由他們偷運到香港出售。
推介貨品標明含六毫克尼古丁
職員又向記者特別推介每支220元的「EI TABACO」及「Mustache」煙油,其中「Mustache」寫明尼古丁每毫升(ml)含量6毫克(mg)。「呢支最勁最好,我哋賣得最多,啲客用過都會返轉頭。」
事後記者將煙油交給生物及化學專家關志邦檢查,憑嗅覺與包裝上說明,他認為已近乎肯定內裏含有尼古丁。關指尼古丁是植物製造出來的天然毒藥,防止生長在陰涼及較矮處的茄科類植物,被食草動物吃掉。任何人初吸食尼古丁會有「精神咗」及放鬆感覺,然而,過量服用可使人反應遲緩。
衛生署發言人指,根據資料,本港目前沒有含尼古丁的電子煙產品註冊為藥劑製品,該署亦從未接獲含尼古丁電子煙產品進口香港作銷售用途的申請,署方會就每宗電子煙投訴進行調查,一經發現有人非法出售或管有,會馬上採取執法行動。由2015年至今年八月期間,藥物辦公室共處理兩宗涉及非法銷售未經註冊含尼古丁電子煙被定罪的個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