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公報訊 (記者梁康然報道) 本地司法人員有望在今年加薪。政府公布,特首林鄭月娥與行政會議接納「司法人員薪俸及服務條件常務委員會」建議,批准全體人員加薪2.95%。據現行司法人員薪級表,裁判官至終審法院首席法官,將會加薪約3700元至10000元不等。
政府發言人公布,是次司法人員薪酬調整有效期幾會追溯至今年4月1日起算起。早前「委員會」表示,考慮司法機構招聘和挽留法官及司法人員、本港生活費升幅,以及政府財政等狀況,決定提議政府在本年度向司法人員加薪2.95%。有關提議正式獲特首和行政會議接納,稍後政府將會向立法會財務委員會申請批准,以正式通過司法人員加薪。
據2016年9月1日起生效的司法人員薪級表,裁判官的起薪月薪為12.6萬元,加薪約3700元;區域法院法官的起薪月薪約為20萬元,將加薪約6000元;高等法院原訟法庭法官起薪月薪約為28.4萬元,加薪約8300元;終審法院首席法官月薪約為34萬元,將加薪約1萬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