圖:因衝擊政府總部東翼前地被收監的黃之鋒提出上訴申請/資料圖片
【大公報訊】記者葉漢亮報道:香港眾志秘書長黃之鋒、主席羅冠聰、前學聯秘書長周永康於2014年9月衝擊政府總部東翼前地,高等法院上訴庭早前裁定律政司就該案提出的刑期覆核得直,三人由社會服務令改判囚六至八個月。繼周永康及羅冠聰後,律政司昨稱接獲黃之鋒就刑期提出上訴,意味本案中三人已全部提出上訴。
律政司發言人昨證實,收到第一答辯人黃之鋒的上訴許可申請,以有關案件「涉及實質及嚴重的不公平情況」為理據,向終審法院申請上訴許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