圖:首被告DR集團創辦人周向榮首次出庭自辯\大公報記者梁康然攝
【大公報訊】記者梁康然報道:DR美容事故誤殺案,審訊進入新階段,案中首被告DR集團創辦人周向榮開始上庭自辯。63歲的周向榮透露DR集團創立經過,自稱只是DR集團的「老闆」,並無參與涉案美容中心及實驗室的運作。他形容自己是「小商人」,一直要求員工注意產品安全,不希望自己數以億元計的生意毀於一旦。
被告周向榮昨日上庭時,表現得很想陳述自己的見解,但往往答非所問。法官張慧玲多次提醒被告需扼要地回應問題。
辯方特別要求周向榮解釋在DR集團的角色。周向榮強調自己只是集團「老闆」,旗下美容中心、實驗室各自獨立運作,管理工作就由DR集團「中央管理組」負責。他稱從未管理過美容中心、實驗室等。他在實驗室的職位只是「研究員」。
辯方引用多份集團內部通知,指被告長期提醒員工需要注意產品安全。周向榮回應,在2009年時DR集團正籌備上市,但集團內的「生命科技部」不會一同上市。同年集團將「生命科技部」分拆出來,組成新公司「亞太幹細胞科研中心(APSC)」,準備日後再上市。
周向榮透露,位於荃灣的集團實驗室,在2004年時曾投資450萬元設廠生產護膚品。而涉案APSC在2012年時的運作開支達2億元。他表示,從來不想生意及上市計劃因為安全問題而毀於一旦,所以他不時要求重視產品安全。
至於涉案實驗室的認證問題,周向榮強調,本港無法例要求非醫學用的實驗室需要取得認證才可運作。他將於今日繼續作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