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於2013年與港鐵公司商討俗稱「可加可減機制」的票價調整機制時,引進「服務表現安排」,就港鐵控制範圍內的嚴重服務延誤,按預設等級表向港鐵徵收罰款,每次31分鐘或以上的列車延誤,撥出100萬元至2500萬元不等,撥入下一年度有時限的「即日第二程車費九折優惠」計劃。今年三月,政府與港鐵提早完成五年一度的機制檢討,將每宗事故罰款上限由1500萬元,提升至2500萬元。
港鐵去年發生八宗歷時31分鐘以上的延誤事故,被罰款1450萬元,作為今年的即日第二程九折優惠。今年單是上半年,港鐵延誤超過半小時的事故已經有七宗,未計昨日的逾十小時延誤,估計撥入明年優惠的罰款額已達1850萬元,超過去年總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