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公產品

首頁 > 文章 > 正文

郭卓堅覆核終極敗訴頒判詞

時間:2017-07-12 03:15:25來源:大公網

  【大公報訊】記者梁康然報道:「長洲覆核王」郭卓堅五年前入稟,指立法會「遞補機制」違憲,提出司法覆核敗訴。過去幾年來他一直提出上訴失敗,最後上訴至終審法院。昨日終審法院頒下判詞,指遞補機制對參選人及選民權利無大損害,五名終審法官一致駁回上訴,並下令郭卓堅須付訟費。

  郭卓堅在2010年申請司法覆核敗訴。他在入稟狀指,遞補機制一刀切地禁止所有辭職議員,不可在半年內參與補選,屬剝削市民參選權,令選舉出現不公,屬於違憲。但原訟庭、上訴庭先後判他敗訴及駁回他上訴申請,他申請上訴至終審法院。在本年六月終審法院處理案件,至昨日頒下判詞。

  未構成違憲 郭須付訟費

  判詞指,遞補機制的立法原意十分清晰,就是預防再有人不斷辭職後又再參選,削弱立法會功能及選舉制度的認受性。而遞補機制亦經過公眾諮詢及議會辯論,屬按照應有程序去修訂條例。

  判詞指,決定辭職的議員,即使再參選亦有可能失去議席,而遞補機制只是禁止辭職者再參選,禁選期限也只是六個月,對市民整體參選權的傷害只屬輕微,未構成違憲,因此駁回本案上訴申請。判詞最後指,郭卓堅須付訟費,但未有列明金額。

最新要聞

最新要聞

最受歡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