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公網訊 (記者葉漢亮) 旺角暴動被控暴動、襲警、刑毀等罪名的九名被告,今在西九龍裁判法院續審。警員供稱,第五被告霍廷昊在警誡下稱「我個日係在旺角」,庭上又播放霍手機內的數段錄音訊息,內容大意是叫朋友到旺角「掟石」。
警員張俊仁出庭作供。
控方證人警員張俊仁指,去年2月10日晚上於旺角朗豪坊外截停第五被告霍廷昊,發現霍的手機Whatsapp內有一段錄音訊息。 張指出,其錄音訊息的大意是「我喺旺角,呢到好多人,好多警察,叫人快啲出黎,玩得好刺激。」
警員李卓強出庭作供。
控方又傳召負責拘捕霍的警員李卓強出庭稱,去年2月10日晚上朗豪坊外拘捕及警誡霍,霍在警誡下稱「我嗰日係係旺角」,其被霍被帶返旺角警署。李在霍褲袋搜出一支黑色雷射筆,並檢取為證物,之後以書面形式為被告進行會面記錄。
9名被告分為莫嘉濤(18歲)、鍾志華(31歲)、何錦森(38歲)、霍廷昊(24歲)、陳和祥(71歲)、鄧敬宗(27歲)、李卓軒(20歲)、林永旺(22歲)、葉梓豐(18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