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公網6月13日訊 行政會議今日通過「合約工時」方案,將以1.1萬元作為「工資線」,要求所有月薪低於此標準的僱傭雙方需簽訂書面僱傭合約,即訂明工時條款和超時工作補償的安排,預計將涵蓋61萬僱員,當中有55萬人可享法定超時工資補償,商界每年總薪酬開支增幅達5.24億元。
報告中又建議,成立僱主、僱員及政府的行業性三方小組,編製清潔行業、安老行業、零售行業等11個行業性工時指引,及引入配套措施,如訂定工時標準、超時補水方法、良好工時等措施供僱主參考。
勞工及福利局局長蕭偉強表示,理解勞資雙方在標準工時上出現分歧,並解釋指政府需考慮到勞工的權益保障、企業承受力,以及不會對香港經濟環境受到負面影響,「今次立法係第一次,必須採取穩健起步」。除「縮水版合約工時」外,政府亦將推出其他配套設施保障勞方利益,如要求僱主勞工處刊登廣告時,需要紕漏更多關於工時的資訊,定期進行進行住戶調查,監察勞方工時情況等,強調「今次沒有偏幫任何一個界別」。
目前,該報告中的相關落實細節仍在商討中。蕭偉強稱,假設勞顧會於2018年中或之前完成討論,下半年修訂條例交予立法會審議,料2020年底或2021年初實施。同時,勞顧會在實施後2年檢討成效及影響,包括是否需要立法制定標準工時。至於強積金對沖問題,蕭偉強表示政府已承諾任期前會處理,相信日內將會交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