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公報訊】退休警司朱經緯涉嫌在「佔中」期間在旺角毆打途人,被控一項「襲擊致造成身體傷害」罪,案件昨於西九龍裁判法院進行審前覆核。朱否認控罪。案件將於7月14日第二次預審,並於11月6日開審,預計審期五日。代表朱經緯的大律師彭彼得指出,當時旺角亞皆老街及彌敦道一帶有禁制令,朱只為避免路段再次被「佔領」,其行為只是執行警務,事主鄭仲恆只是幸運地逃過檢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