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爸媽獨留兩稚子 嫲嫲報警拉人

時間:2017-04-25 03:15:27來源:大公網

  圖:香港仔大道有單位發生兩幼童獨留家中事件 大公報記者周慶邦攝

  【大公報訊】香港仔兩名分別20個月大及8個月大兒子,被獨留在家。昨清晨,其「非常父母」疑因金錢問題在家中爭吵後,先後憤然離開寓所,祖母其後揭發事件後報警。警員事後以涉嫌虐兒罪名,將男童的父母拘捕。

  被捕父母為姓黎(26歲)父親及姓劉(20歲)母親,一家四口同住香港仔大道153號海波大樓一單位。

  兩兒僅20月及8月大

  據悉,黎父報稱無業,曾有打架案紀錄,有人向警員透露,黎和妻子曾口角後分別離開住所,留下兩名年幼兒子,昨晨疑再留下兩名僅20個月及8個月大幼兒,男童的59歲祖母到單位探視後揭發,遂「大義滅親」報警求助。警員及救護員接報到場,證實該對年幼兄弟沒有受傷,遂由救護車送院作進一步檢查,警員其後聯絡上其父母。經初步了解後,以涉嫌虐兒罪名將該對「非常父母」帶署扣查,案件交由西區刑事調查隊第二隊跟進。

  根據法例《侵害人身罪條例》第27條規定,父母(或照顧者)對兒童作出以下五種行為:故意襲擊、虐待、忽略、拋棄或遺棄,如果其方式相當可能導致該兒童或少年人受到不必要的苦楚或健康損害,即屬犯罪,可判處監禁三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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