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癌漢裁死於意外 妻謝還真相

時間:2017-04-12 03:15:20來源:大公網

  【大公報訊】記者梁康然報道:中年血癌患者連穗文三年前死於腦出血,事件揭發瑪嘉烈醫院處理患者過程,錯漏百出,先是漏報患者覆診日期,患者留醫時又延誤抽血逾四小時,他最後死於腦出血。死因庭昨日裁定連穗文「死於意外」,死因裁判官嚴舜儀直指,本案事件成因是有醫護人員偏離既定的工作程序。連妻黃惠珍在得出裁決後稱,感謝死因庭查明事件真相。

  「有人偏離指定程序」

  連穗文在2014年5月12日,在瑪嘉烈醫院留醫期間死亡,終年46歲。事後揭發,院方原安排他於五月七日及九日覆診,但在原因不明下,他只收到九日的覆診通知,而在五月九日凌晨四時左右,他因暈倒而入院。當時急症室指示,需為連抽血化驗,但直至早上8時45分左右,當值醫生才發現他仍未抽血化驗,延誤逾四小時後,他才終於獲抽血,最後他因體內血小板過少,腦出血型成五厘米大的血塊而死。

  為連穗文進行的死因研訊歷時四日,死因裁判官嚴舜儀昨日引導陪審團時指,如同意連穗文因醫護人員警覺性不足、延誤覆診、無及時接受應有治療而死,應裁定他「死於意外」或「死於不幸」。如同意連已獲得應有治療或救治,仍然不能防止死亡,就應裁定他「死於自然」。由四男一女組成的陪審團,退庭商議四小時後,於昨午一致裁定連穗文「死於意外」。

  嚴舜儀稱,涉事醫護人員若有按指定程序去通知患者,根本不會漏報覆診日期,認為本案事件屬有人偏離指定程序。裁判官又向遺孀黃惠珍致以慰問,表示明白她喪夫之後面對巨大打擊,仍需肩負家庭財政,同時要照顧三名子女,定必身心疲累。嚴稱,在研訊期間,黃惠珍在庭上表現出明顯的情緒波動,希望她今後「多多保重,不要太傷心」。

  黃惠珍於研訊裁決後,在庭外表示,自己與子女至今仍對失去至親感到很傷心,感謝死因庭為亡夫「查出真相」。隨後她以手掩面,飲泣離開。

  過去協助死者家屬的立法會議員麥美娟昨日回應裁決稱,明白公營醫院工作量繁重,但不能成為延誤救治病人的理由,她希望醫管局總結過去經驗,不要再出現因無檢驗而令病人失救的個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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