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馬豪輝倡完善法官管理體制

時間:2017-03-15 03:15:19來源:大公網

  【大公報訊】記者許嘉信北京報道:內地早於十多年前就已經推行司法改革,期望改善法官貪腐日益嚴重的情況。港區全國人大代表、香港胡關李羅律師行高級合夥人馬豪輝提出多項建議,完善法官管理體制以防範法官貪腐,包括進一步加大從優秀律師中選任法官的比例,以及建立健全法官權益特別保障機制。

  馬豪輝指出,司法公正是社會公正的重要保障,法官則是社會公平正義最後一道防線的守護者。假如法官貪腐,就不僅損害案件當事人的權益,也必將動搖社會大眾對司法正義及國家法治的信心,故不能不嚴肅對待。

  就此,馬豪輝建議,加大從高品格、高質素、富經驗的優秀律師中選拔法官之比重。他認為,上述的優秀律師,通常已見慣各種風浪與誘惑而處於不敗之地,故其對金錢利益誘惑等腐敗行為的免疫力,通常也較高,是擔任法官的合適人選。

  馬豪輝提出,內地應進一步建立健全法官權益特別保障機制。他指出,香港法官能夠獨立進行審批,不受任何干涉,即便是立法機關及行政機關也不得質疑法官的職務行為。這種制度安排,保障和維護了法官可以在執行職務時純粹從法律角度考慮問題、處理問題,從而保證法官觀點的獨立性。

  馬豪輝還指出,將法官行為規範之標準進一步具體化及定期檢討完善以方便執行與監督。以香港為例,香港首份《法官行為指引》明確指出了法官行為的三項指導原則,包括:法官必須獨立、法官必須大公無私,以及無論在庭裏庭外,法官行事時都必須正直誠實、言行得當。薪酬福利方面,他建議內地應設立法官「約滿酬金」制度,以預期可得經濟利益約束法官的貪腐動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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