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公網2月22日訊(記者葉漢亮報道)前行政長官曾蔭權上周被裁定一項公職人員行為失當罪成,今早曾蔭權被判囚20個月。
法官判刑時指出,判刑以30個月為量刑起點,而曾蔭權過去40年對香港有貢獻,考慮所有因素後,扣減刑期10個月,宣判曾蔭權監禁20個月,不會以緩刑處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