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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檢討選民登記制度的反對機制

時間:2017-02-17 21:04:22來源:大公網

  大公網2月17日訊(記者朱晉科):2015年區議會選舉前夕,泛民政黨舉報多宗「種票」個案,被指為當區選民帶來不必要的困擾。為了防止選民登記制度中的反對機制被濫用,政府建議在法例中訂明,提出反對的人士有責任舉證和必須出席聆訊,並賦予選舉事務處權限,處理不具爭議的反對個案。

  政制及內地事務局今日向立法會政制事務委員會提交文件,指2015年選舉事務處共接獲49份反對通知書,共涉及2001名選民,後來由於有人撤回反對,最終涉及的選民為1451人。為打擊反對機制被濫用的情況,政府建議修訂法例,訂明反對者有責任舉證及必須出席聆訊,同時訂明選舉事務處可先行篩查接獲的反對個案,是否屬瑣屑無聊或文書錯誤,如是此類即可以書面形式尋求審裁官批准在登記冊上作改動,以代替聆訊。

  至於有建議延長選舉事務處處理反對個案和聆訊時限,政府指,反對個案數字在2016年回落至3宗、涉及3人,認為2015年屬例外情況,故毋須落實有關建議,否則可能會令選民登記申請的截止日期提前,擴大登記限期和選舉日之間的時間差距,影響市民登記成為選民的意欲。此外,政府會展開今年的選民登記活動運動,預算為600萬港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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