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公網1月4日訊(記者梁康然)六旬退休漢不滿26歲繼子的私自取用他的小木櫈,一下次爆發積怨,以切肉刀怒捅繼子胸腹,幸而繼子成功負傷逃命。涉案退休漢饒亢宗於區域法院就一項蓄意傷人罪聽判,法官陳廣池坦言被告傷人行為幾近謀殺,想不通被告與繼子為何有深仇大恨,基於案情決定判被告入獄28個月。
被告饒亢宗(66歲),退休前為酒樓經理。控罪指,案發時繼子來港探望母親,於被告家中天晴邨晴碧樓家中暫住。至本年5月26日,繼子姚兆華在家中拿走被告平時用以踏腳的小木櫈,被告即從後拉扯繼子的頭髮,之後拿出15厘米長切肉刀刺向繼子。繼子中刀後負傷逃走,事後醫生發現傷者腹部有10厘米長刀傷,左手中指及食指都有刀傷。被告在警誡下承認,與繼子素有積怨。
上月被告認罪,法庭先取被告心理報告。法官陳廣池判刑時引述心理報告指,事發至今長達半年,被告對繼子取用木櫈一事仍然怒氣未消。被告又將妻子決定離婚一事將歸咎於繼子。法官認同心理報告內容,認為被告為人自我中心,喜歡操控別人,要求家人都需服從他。雖然被告自視為一家之主,卻不願承擔家庭責任,在2008年妻子來港後,就指令妻子外出工作養家。
法官批評被告,年過花甲仍然不懂控制自己情緒。傷者只是以雙程證來港暫住,被告仍然藉小故發怒至失控,幾乎將傷者腹部劏開。本案屬於情節嚴重的家暴,不過考慮被告與妻子已離婚,繼子已回內地,被告重犯可能低,又一早認罪,決定判處被告入獄28個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