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公報訊】記者許嘉信、朱晉科報道:政府就劉小麗、梁國雄、羅冠聰和姚松炎的宣誓提出司法覆核,有法律界人士和議員均指出,政府今次乃依法辦事,並無政治考慮。
身為大律師的行會成員、建制派立法會召集人廖長江表示,特首有責任執行基本法以及全國人大常委會對基本法條文的解釋,如果律政司審視後,發現有表面證據顯示有人無合法宣誓,是有責任提出司法覆核,否則就是選擇性檢控。
依法提覆核 無政治考慮
行會成員、經民聯立法會議員林健鋒表示,該四人宣誓時的做法超越界線及不莊重,他們應為自己的行為負責。他續稱,作為負責任的政府,當局需要依法處理。
香港中小型律師行協會創會會長陳曼琪強調,任何人若作出違法行為均需負上法律責任,政府對四名議員提出司法覆核,純粹是依法辦事,不存在所謂針對個別議員的問題。
大律師蕭震然指出,在香港法制下,上訴庭的案例對其他案件有約束力,而政府考慮過法庭對梁游案的判詞內容後,再對其他違反相關法例的人士採取法律行動,是負責任的做法,不存在所謂「政治打壓」。
前立法會主席曾鈺成昨表示,相信政府提出司法覆核是順理成章,政府是認為有責任才提出司法覆核,否則可能有人會質疑,民間亦看到問題,政府無理由袖手旁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