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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管會追討梁游全數186萬薪津

時間:2016-11-25 03:15:08來源:大公網

  

  圖:梁君彥強調有關款項是公帑,立法會會嚴肅處理

  大公網11月25日訊(記者李淇)青年新政梁頌恆及游蕙禎早前被高等法院裁定取消議員資格,立法會行政管理委員會昨午召開特別會議,商討如何向二人追討已發放的薪津。立法會主席梁君彥於會後宣布,行管會決定由10月1日任期開始計,全數追回兩人的酬金和預支營運資金。梁君彥強調,這些是公帑,需要審慎處理,而由於兩人從來都不是議員,故不能按規定收回兩人已購買的實物,他們須以現金償還債務,預計金額共涉186萬港元。

  行管會昨日就如何追討梁游薪津討論近兩小時。梁君彥於會後表示,會上有委員對應該由10月12日宣誓當天起、抑或10月1日起計算薪金有不同意見,但最後仍決定全數追回薪津;秘書處將會去信二人,他們亦可就收回薪津的安排提出抗辯理由,秘書處會作相應考慮。

  梁君彥:須以現金償還

  梁君彥強調,今次決定是根據人大釋法及參考法庭案例後作出決定,指青年新政二人是拒絕宣誓,故不能行使相關職務和享受任何議員福利,才決定全數追回兩人分別約93萬元的酬津。被問到梁游已購買部分物資,可否退還交回物品時,梁君彥就重申會全數向兩人分別收回93萬元現金。他強調,他們從來都不是議員,故不能按規定收回兩人已購買的實物。梁又指行管會沒有訂下兩人償還款項的期限,會等待上訴庭有裁決後再出信追回款項並給予合理時間還款,強調有關款項是公帑會嚴肅處理。

  有委員就透露,秘書處將於未來一、兩日草擬好信件,然後向梁、游二人發信,告知他們需要退還議員薪金及營運資金。該委員又透露,會上討論應由何時計算追討款項的金額時,曾有反對派委員提出,應由11月15日,即高院就司法覆核案作出判決當日起計算。該委員認為,如此建議,等同變相縱容梁、游二人所為。梁游昨晚透過新聞稿說,有關司法覆核仍在上訴,行管會就根據人大釋法內容,追討他們全數薪津,反指行管會的行為「打壓之意顯而易見」。

  另外,行管會再就立法會開會期間,場地及樓層出入訂立新管理措施,包括即日起議員職員在內會及財委會開會時,都不可進入會議室或會議廳;至於每名議員有多少職員可在開會樓層,秘書長會安排諮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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