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港與智利簽署投資協定

時間:2016-11-20 03:15:11來源:大公網

  【大公報訊】商務及經濟發展局局長蘇錦樑於當地時間18日在秘魯利馬亞太經合組織部長級會議舉行期間,代表香港特區政府與智利外長穆尼奧斯簽署投資協定。

  該投資協定是雙方2012年簽署自由貿易協定的延伸。本次簽署投資協定,將增強投資者信心,擴大兩地間投資流動,進一步鞏固兩地經貿聯繫。

  根據協定,香港與智利政府須為對方投資者提供的保障包括公正、公平和非歧視性對待其投資、在徵收投資時作出賠償,以及容許投資和收益自由轉移至外地。協定同時規定投資爭端可根據國際認可的規則解決。協定將在雙方完成所需的內部程序後生效。

  與智利簽署的投資協定是香港第19份同類協定。目前,香港已與荷蘭、澳洲、丹麥、瑞典、瑞士、新西蘭、意大利、法國、德國、比利時─盧森堡經濟聯盟、奧地利、日本、韓國、英國、泰國、芬蘭、科威特和加拿大簽署同類協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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