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公網11月18日訊(記者葉漢亮)沙田鄰舍輔導會怡欣山莊智障人士院舍,職員涉嫌用膠紙貼在男院友乳頭和手腳再拍照,案中四名被告分別被控普通襲擊罪及不誠實取用電腦罪,其中首被告陳瑪莉一項普通襲擊罪成,即時還押至下月九日判刑,其餘三名被告脫罪。
案中4名被告包括,兩名女被告為首被告陳瑪莉(28歲)、第三被告譚綽愉(24歲),各被控一項普通襲擊罪,指他們於今年1月5日在鄰舍輔導會怡欣山莊雅怡居室內,襲擊一名王飛男院友;兩名男被告為次被告司徒文郁(25歲)、第四被告吳健豪(28歲),被被控一項不誠實取用電腦罪,指他們在上述同一時地以手機拍攝一名鄧健豪男院友照片。
裁判官徐綺薇不接納首被告陳瑪莉向警方錄口供聲稱,院友身上貼牛皮膠紙,只是為了轉移院友的注意力,阻止他觸碰電掣箱,並非想要虐待院友。裁判官指,從院友的激動情緒及反應得知,院友已經給予強烈、清晰的訊號,顯示對被告對待他的方法感到不滿。
裁判官斥責,首被告的說法違反邏輯和常理,強調照顧沒有自理能力的院友,是職員的職責所在,必須有耐性和尊重院友,利用院友對膠紙敏感的弱點,令對方承受不必要的痛楚絕對不能接受,形容被告的行為絕對是虐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