圖:入稟人鄭玉佳希望透過法律程序,將違反宣誓規定者趕出立法會\資料圖片
全國人大釋法後,首度有市民入稟高院就八名議員的宣誓就職有效性提出司法覆核。劉小麗、姚松炎、羅冠聰、梁國雄、鄭松泰、朱凱迪、陳志全、邵家臻等八人,宣誓時分別以不同方式「加料」,包括在宣誓前後加插口號及展示道具等,入稟狀指已違反人大常委會對基本法第104條的解釋,要求法庭頒令該八名議員的宣誓無效、喪失議員資格及議席懸空。入稟人鄭玉佳指,有必要透過法律程序令立法會恢復正常運作,冀違反宣誓規定者「滾出」立法會後可撥亂反正。立法會主席梁君彥昨日回應,正尋求法律意見再作處理。\大公報記者 葉漢亮
的士司機從業員總會會員鄭玉佳,就8名立法會議員的宣誓就職有效性向高院提出司法覆核。入稟人鄭玉佳並無律師代表,答辯人包括立法會主席梁君彥、立法會秘書長陳維安,以及劉小麗、姚松炎、羅冠聰、梁國雄、鄭松泰、朱凱迪、陳志全、邵家臻。
要求不可安排重誓
入稟狀指,根據香港法例《宣誓及聲明條例》21條規定及全國人大常委會於11月7日就基本法第104條的釋法,宣誓人以行為、語言、服飾、道具等違反、褻瀆宣誓,都會被視為宣誓無效。上述各人在立法會宣誓時的各自言行,如擅自添加誓詞內容,加入「民主自決」、「爭取真普選」字句,改變語速、語調、展示道具等,已違反人大釋法所述。
入稟狀要求,法庭宣告梁國雄、羅冠聰、鄭松泰、邵家臻、陳志全及朱凱迪共六人,於10月12日在立法會就任時的宣誓無效並喪失議員資格;裁定姚松炎於10月19日、劉小麗於11月2日在立法會的重新宣誓無效並喪失議員資格;宣告立法會主席或任何監誓人不能再為上述八人安排宣誓;同時宣告八人的議席懸空。
鄭玉佳昨日回覆《大公報》查詢指,他是以個人名義入稟司法覆核,有關議員早前在立法會的宣誓言行違反基本法第104條,欠缺誠信、誠實和真誠,明顯是嬉戲,想表達另外一些事,所以希望法院作出裁決。
立會亂象令人痛心
他又指,作為土生土長的香港人,立法會亂象令政策未能落實,對此感心痛,認為可依循人大對基本法第104條的解釋,透過法律程序將立法會撥亂反正。
梁君彥昨日回應傳媒提問時表示,此案非首宗覆核案,他亦是剛才收到有關的文件,待看過文件後會尋求法律意見,再作處理。至於被入稟覆核議員均稱,自己的宣誓有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