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公產品

首頁 > 文章 > 正文

陳弘毅:議員需根據法例誓言宣誓 不能有任何變更

時間:2016-10-11 22:57:32來源:大公網

  大公網10月11日訊 激進派議員無視既有格式,事先張揚會在宣誓時「加料」,此舉引起社會憤怒。多名社會人士及立法會議員批評激進派漠視法規,破壞議會莊嚴的形象。港區全國人大代表陳勇強調,香港成功發展有賴法治精神,而激進派宣誓時「加料」明顯是違反法規,即使被取消就任資格也是合情合理合法。港大法律學系教授陳弘毅認為,法庭已就立法會議員宣誓時作出裁決,訂出宣誓要求,議員需要根據法例的誓言宣誓,不能有任何變更,包括增多或減少。 

  港區全國人大代表陳勇表示,香港發展得以成功,有賴法治精神,做事也是有規有矩,宣誓也有既定的格式。假如不依照格式宣誓的話,香港便沒有守法精神可言。他續說,激進派也是立法會議員,必須守法,若然他們公然違法或宣誓時搗亂,秘書處應該以法辦事。陳勇又表示,非常贊同政府發表聲明表達立場的做法,《宣誓及聲明條例》第21條規定,拒絕或忽略誓言的人,該人必須離任或被毆消就任資格,這條條例也是合情合理,期望激進派議員回頭是岸。 

  港大法律學系教授陳弘毅認為,以往法庭已就立法會議員宣誓時作出裁決,訂出宣誓要求,議員需要根據法例的誓言宣誓,不能有任何變更,包括增多或減少。對於如何宣讀誓言,能否斷斷續續或配合手勢服飾,陳弘毅強調,有關案例並無提到,需要留待監誓人即立法會秘書長判斷。假如有議員宣誓時的行為與誓言相反,可能導致秘書長認為該議員不是真誠宣誓,秘書長可作初步判定。之後若有爭議,就可以留待給立法會主席作最終裁決。他相信,宣誓問題導致人大釋法的機會相當低,因為涉及本地內部事務。

最新要聞

最新要聞

最受歡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