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公網10月11日訊(記者文軒)香港特區政府「一帶一路」辦公室「一帶一路」專員蔡瑩璧出席一活動時表示,香港在「一國兩制」下維持普通法制度,擁有法治和獨立的司法機構,目前已有超過一萬名本地律師和大律師,以及逾1300名來自全球30多個司法管轄區的外國律師,已充分準備好為「一帶一路」沿線各國處理法律問題,提供可靠和有效的服務。
蔡瑩璧指出,香港特別行政區政府致力發展和推廣香港作為爭議解決的主要中心,曾在2011年6月推出「仲裁條例」,以及在2012年6月制定「調解條例」。其中「仲裁條例」是根據聯合國國際貿易法委員會國際商事仲裁示範法的最新版本,也為國際商業和仲裁團體所熟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