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翠湖圍標 工程公司東主囚35月

時間:2016-09-30 03:15:26來源:大公網

  【大公報訊】記者鄧滔報道:沙田翠湖花園2.6億元維修工程圍標案,案中首名被廉政公署起訴的工程公司前東主丘瑞田(57歲)早前承認串謀他人提供賄款,以圍標方式取得多座樓宇的顧問及翻新工程合約,昨日在區域法院被判入獄35個月。法官於判刑時表示,案件涉及巨額維修費用,不但令競標不能公平進行,更嚴重損害小業主利益,而樓宇維修是「肥肉」,建議政府成立法定監管機構。

  官形容樓宇維修如「肥肉」

  法官林偉權昨日判刑時表示,被告在案中扮演穿針引線的角色,但並非「閒角」,被告在翠湖花園及濱景花園的工程分別收取五萬元及二十萬元利益。

  法官提及,被告當初公開事件是因為他追索不到承諾的款額,打算向圍標商人施壓,才到廉署報案,故認為他當初公開事件的真正動機,只有他自己知道。惟考慮到被告招認,並向控方提供有用資料,因此將量刑基準下調兩成,另給予刑期四成扣減,判他入獄35個月。

  林官表示,樓宇維修隨處可見,社會上有不少無良商人垂涎這塊「肥肉」。他指政府鼓勵樓宇維修的原意是好,但監管不足,反令小業主受損,他建議政府考慮成立法定機構,給予足夠監管權力,由專業人士審視維修標書。

  另外,法官下令被告需於出獄後16個月內向濱景花園及翠湖花園業主立案法團付回非法得益25萬元。

  被告為工程公司前東主丘瑞田,他早前承認四項「串謀向代理人提供利益」罪。控罪指,被告於2010至2014年2月期間,串謀兩間顧問公司的董事、股東,以及翻新工程分判商,向翠湖花園的物業管理公司管理層樊卓雄、許鈞碧,以及翠湖花園業主立案法團主席黎國樑提供賄賂,即給予樊卓雄1500萬元(佔工程費6%)、許鈞碧260萬元(佔工程費1%)、黎國樑2600萬元(佔工程費10%),來換取維修工程。

  20多名苦主及反圍標大聯盟的成員散庭後在法院外高叫口號,希望廉署打擊圍標,保障小業主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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