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告陳柏洋(30歲)
大公網9月26日訊 (記者 鄧滔)首宗旺角暴亂案件今率先在九龍城裁判法院開審,涉案的熱血公民成員陳柏洋維持否認「襲警」及「拒捕」兩罪。受襲警員供稱,當日小腿及胸口先後遭被告以膠樽襲擊,並因被告拒捕而雙膝落地擦傷。案件明早再續。
熱血公民成員陳柏洋(30歲),報稱侍應,他被控以一項襲警及一項拒捕罪。控罪指,被告於2016年2月9日在彌敦道襲警,及抗拒一名在正當執行職務的警務人員。
受襲警員關光華供稱,當晚看到彌敦道的行車線被垃圾箱、金屬回收箱等雜物阻塞,又看到有人放火燒雜物,遂與同僚上前驅散人群及搬動該回收箱,其間前方一名戴口罩的男子,向他投擲一個裝有透明液體的膠樽,擊中其左邊小腿,令他感到痛楚,故他喝止該名男子說「唔好掟野」。惟該男子即時拾起另一個膠樽掟向他,並擊中其胸口。其後,該男子欲走到人群裏,關見狀即時停止搬動回收箱,上前將男子拘捕。拘捕過中,男子不停扭動上身,又撞向關及踢其小腿,令他一度失平衡雙膝落地,但該男子最終亦被制服,而關表示該男子就是被告。
至於關光華接受盤問時,一度被質疑他並不知道誰人為施襲者,並指稱他當日所拘捕的被告人陳柏洋並非掟水樽的人,而是剛好路經案發地點而已,但警員均表示不同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