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公報訊】記者鄧滔報道:熱血公民成員李政熙涉嫌於本年五月腳踢一名網台女記者,他早前否認一項「普通襲擊」罪。案件原定昨日在觀塘裁判法院開審,但被告突然改口認罪,裁判官決定先索取被告的社會服務令報告,押後案件至下月六日判刑,其間被告准繼續保釋外出。
被告李政熙(30歲),報稱無業,他被控以一項「普通襲擊」罪。控罪指,被告於2016年5月7日在秀茂坪康寧道遊樂場,襲擊甄穎施。
暫委裁判官趙芷筠昨日在庭上表示,明白被告當日一時衝動,惟本案非典型普通襲擊案件,因事主案發時是以電台記者身份到場拍攝,其間不但受阻,更被襲擊,故控罪並非輕微,但決定先索取被告的社會服務令報告再作判刑。
案情指,事主甄穎施與另外六名「香梘電台」的記者,當日到「熱血公民」所舉辦的採訪活動進行錄影,但未獲主辦單位邀請,雙方發生爭執繼而口角,其間甄遭被告踢傷小腿。而有關過程,被證人陳玉龍拍下並報警。警員接報到場了解事件,但因當時情況混亂,故沒有即時拘捕被告。七月,被告先後被帶到秀茂坪警署,接受錄影會面及認人手續,最終被起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