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公產品

首頁 > 文章 > 正文

擁護憲法是公職人員的責任/方靖之

時間:2018-03-22 03:15:40來源:大公網

  全國人大常委譚耀宗表示,有關「結束一黨專政」的說法,可能跟基本法及憲法新修訂內容有牴觸,日後想參選立法會者要考慮。對於譚耀宗的意見,反對派的反應激烈,指責為危言聳聽、要剝奪市民的參選自由、箝制言論自由雲雲。有關表述是否「危言聳聽」?必須放國家憲法和基本法上看,也要放在「一國兩制」的角度上看。

  遵守憲法是議員第一要義

  十三屆全國人大一次會議最令人關注的焦點,就是通過憲法修正案。在憲法第一條加入「中國共產黨領導是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最本質的特徵」。這個修正案的最大意義,是強化中共領導地位的法律權威,以憲法的形式確定了中共的執政地位。修正案的通過,意味着中共的執政地位得到憲法的保障。立法會作為香港建制架構的重要組成部分,遵守憲法是第一要義,理所當然要尊重及維護中共的憲政地位,這也是成為立法會議員的基本前提和核心要求。

  去年11月中旬,時任全國人大基本法委員會主任李飛來港出席研討會,發表主題演講時指出:「香港特別行政區制度也是我們整個國家制度的一個組成部分,不能背離憲法的規定來運行」;而在談到香港維護憲制秩序問題時亦指出:「在香港特別行政區,所有的制度和政策必須要以憲法和香港基本法的規定為依據,所有個人及組織、團體的活動都必須以憲法和香港基本法的規定為準則。要做到尊重國家憲法、維護國家憲制秩序,一個基本前提就要接受中華人民共和國是一個中國共產黨領導的社會主義國家的現實。」

  李飛在演講中重申香港的憲制秩序,在社會上引發了不少討論,隨着各界的深入討論,市民對於香港的憲制秩序亦有了更全面的了解,所以立法會宣誓風波中,六名反對派人士被DQ但未有引起市民的反彈,原因正在於市民都認同香港的憲制秩序。

  國家主席習近平一再強調,憲法具有最高的法律地位、法律權威和法律效力。任何組織或者個人都不得有超越憲法法律的特權。當下,中央和各級領導都要宣誓效忠憲法、依憲執政、依憲治國,作為國家一個特別行政區的香港自然也不能例外。如果一些人仍然無視中共執政的法律地位,甚至公然提出「結束一黨專政」、「打倒執政黨」的口號,等如是公然挑戰國家憲法和基本法,也表示他們無意擁護憲法和基本法,這些人自然沒有資格參選立法會和出任公職,這是維護憲法權威的應有之義,並非剝奪市民的參選自由。

  有反對派人士質疑,過去有人高喊「結束一黨專政」、「打倒執政黨」口號都能夠參選,為何現在不能?其實,從回歸起香港已重新納入國家治理體系,納入國家憲法體系和憲制秩序,國家憲法和香港基本法共同構成香港的憲制基礎,主張推翻執政黨的人理應不能參選。但由於各種原因,有關制度並未有建立及嚴格執行,讓一些公然挑戰國家憲法的人,可以通過選舉成為立法會議員,在社會上造成惡劣的影響。然而,隨着近年中央愈來愈強調憲法的權威,自然需要修改過往一些習非成是的做法。既然主張「港獨」者不能參選,這樣公然主張推翻執政黨的人不能參選,亦是理所當然的。

  劉小麗言論已牴觸憲法

  事實上,香港要進一步全面準確落實「一國兩制」,就必須在認同國家憲制的基礎上,認真履行尊重國家憲法、維護國家憲制秩序的責任,維護中央的權威和法定權力,如此才能保證「一國兩制」不變形、不走樣。接下來,香港還有兩個立法會議席需要補選,其中一名有意參選的劉小麗,去年曾公開宣稱要推翻國家的執政黨,這些言行明顯已觸犯憲法和基本法,她能否「入閘」,相信是一塊重要的「試金石」。

  捍衛憲法尊嚴,並非是要剝削某些人的參選自由。基本法保障市民的參選自由,卻沒有保障他們違反基本法、推翻國家執政黨的自由,鼓吹「結束一黨專政」更不是什麼言論自由。「一國兩制」可以包容反對派的存在,但不代表可以容許他們挑以推翻國家執政黨作為綱領。現在政治界線已經清楚地劃出,反對派人士如果要繼續參選,就要遵守憲制秩序、遵守遊戲規則,高呼推翻執政黨當然無資格參選,這是善意的提醒,否則將來被拒諸門外,勿謂言之不預也。

  資深評論員

最新要聞

最新要聞

最受歡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