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戴耀廷飲杯朱經緯下獄 什麼世道!

時間:2018-01-04 03:15:35來源:大公網

  前警司朱經緯被控年前「佔旺」期間「襲擊」鄭仲恆,昨在東區裁判法院被判入獄三個月;代表律師表示尋求上訴,朱獲准以五萬元保釋外出。

  朱經緯被判入獄,社會即時有兩個明顯回應,一是有大批市民到法院外掛起大幅「冤」字;二是警司協會、警務督察協會及員佐級協會等三個警隊團體分別發表聲明,對裁決結果表示失望、極度失望、痛心……,更對日後執法如何使用必要武力感到憂慮。

  實施法治和法院裁決,從根本意義而言,最少應在社會上起到褒揚正氣和彰顯公義的作用,但昨天的事態是:民眾對裁決結果感到不公、警隊團體對裁決結果感到不義,不僅法治應該達到的效果沒有達到,反而令人對法治的權威性和公正性產生疑問。這難道會是一個好的判決作出後所應該見到的效果嗎?

  裁決前,朱經緯代表律師呈上了包括兩位前警務處處長在內的四十多封求情信,力證朱一貫盡忠職守,庭上「錢官」也表示明白當時執法工作承受極大壓力,但卻認為這些都不可以構成「打人」的理由。

  從呈堂攝錄片段看來,朱經緯也確實打了人。但事件的經過、背景和實質,難道就只是這「打了人」的幾秒鐘嗎?當其時,大批示威者在旺角砵蘭街一帶集結,以從警員手中奪來的「鐵馬」和卡板、垃圾桶等物築起路障,實行「佔領」;而在此之前,違法「佔中」已經持續多日,整個港島、中環幾陷癱瘓。警方決定在旺角「清場」,以勸喻及驅散等方式要求集結者離去。大批警員奉召到場,包括正在退休前放假的朱經緯也回到警署加入行動。在這之前,整個警隊為應付「佔中」、「佔旺」、「佔銅」,早已疲於奔命、人困馬乏,情緒也陷入了極度緊張與不安之中。就是在此情況下,朱經緯的警棍落到了一名「途人」的背上。

  當然,判處朱經緯入獄的法官,確是看到了「打人」這一事實,但整個「佔旺」和「佔中」過程,還有執法人員當時長時間工作的艱辛和作出準確判斷的困難,又為什麼不在她的「法眼」與考慮範圍之內呢?「打人」有罪,難道佔領就是合法與無罪?依法處理違法佔領的執法者,最終卻落得個「襲擊導致他人身體受傷害」鋃鐺入獄的下場。警棍「無眼」,難道法庭也是視而不見的嗎?

  更令人覺得難以接受的是,到場執行職務的朱經緯要面對牢獄之災,但整個「佔中」、「佔旺」以及其後發生的旺角黑夜暴亂,那些暴力推撞、襲擊以至掘起路磚瘋狂掟向警員的示威者,又有沒有一一被法庭控以「襲擊」之罪和入獄?還有那個一手策劃、發起和鼓動違法「佔中」的戴耀廷,不僅繼續高台講學、歡度新年,昨日還在報上大罵「一地兩檢」「違憲違法」,如此「竊鈎者誅、竊國者侯」,還有比這更荒謬和不公平、不合理的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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