九月二十八日,是非法「佔中」爆發三周年。這場大規模的騷亂令香港付上了沉重的代價,法治被破壞,社會撕裂至今亦未能彌合。但一手發動「佔中」的反對派頭面人物,不僅沒有任何反省之處,反而利用三周年之機,繼續煽動激烈對抗言行。例如戴耀廷及余若薇等人,昨日分別以撰文及接受訪問的方式,攻擊法庭與對「佔中」持批判態度的兩大律師會,聲言「不能對特區及中央政府採取綏靖態度」雲雲。而余若薇更攻擊林鄭月娥並威脅她必須「對『傘運』檢控問題有清楚表態」。這些荒謬的言論,除了反映反對派的根本對抗思維外,還在說明,「佔中」雖過去了三年,但清除「佔中」餘毒、重振社會應有的法治精神,仍然有很長的路要走。更重要的是,必須警惕反對派新一輪的對抗行動。
反對派為了準備此次「佔中」周年紀念,不可謂不「用心」。從彭定康「巧合」地來港大發議論,到一系列的反對派紀念「佔中」活動,乃至「十一」的遊行,若再加上近日來一些頭面人物的言行,便可以發現,反對派正在進行着一場新的「政治集結」。如果考慮到即將到來的立法會補選,則其意圖已經非常明顯。
繼續煽動對立撕裂社會
除了即將開始的「共同體」音樂會,各種地區性活動也逐漸在上演。其頭面人物更是開始了輿論的攻勢。例如,戴耀廷昨日在《蘋果》刊登文章《法律及大學精英請不要學張伯倫》,攻擊香港的法庭稱:「我們發現法庭與大學最近做了一些事,意外地讓我們覺得它們好像是背棄了過去一直尊崇的信念,反配合威權政府去打壓抗爭者。幾任的大律師公會主席都叫公眾要相信法庭並沒有受政治壓力,不要批評法庭的裁決,即使有法官在判詞中的取態及用字,竟與親中報章一致。」又稱:「我希望香港的法律與大學精英們能看得到這歷史教訓,香港現在需要的不是張伯倫,而是邱吉爾。」雲雲。
戴耀廷文章意思很明確,就是要從意識形態上入手,通過攻擊抹黑法庭及兩大律師會,以達到分化香港法律界的目的。這麼做對他本人或整個反對派都有莫大的作用。既能向法庭作政治施壓,又能達到煽動法律界內鬥。戴耀廷之流,最害怕的正正在於,他的那一套「違法達義」的謬論無法繼續在香港欺騙年輕人,害怕傳統的法治精神得以鞏固,一旦如此,則反對派所要煽動的類似「佔中」的激烈對抗行動將沒有市場。
至於余若薇,昨日接受訪問時極其露骨地意圖干預律政司決定。報道這麼寫道:「社會出現社會撕裂或矛盾,政府永遠有最大責任,『決定係咪去檢控,或者係咪決定覆檢個刑期,又或者係咪就某件事批評某啲人,採取或者唔採取某啲行動,個權喺政府度』。對於林鄭多次稱檢控權屬於律政司,余指該黨和前刑事檢控專員曾指出,將檢控責任放在一個政治問責官員身上的做法並不理想,亦有很多時會造成利益衝突。」
赤裸裸破壞司法獨立
什麼叫作「對『傘運』檢控問題有清楚表態」、「表」什麼「態」?身為資深大律師的余若薇,發表這樣的言論,不僅是對律政司獨立決定的赤裸裸施壓,更是對香港司法制度的破壞。然而,其邏輯實際上是不堪一擊。如果「控告佔中者」是「政治決定」,那麼「不告佔中者」難道不是政治決定?余若薇是以個人或一黨一派的政治利益,凌駕於整個香港司法制度與法治原則之上,這才是對香港法治精神的最大破壞。
余若薇的言論,是意圖「威脅」特區政府,她以為可以用「和解」作為幌子去向林鄭月娥施壓,不再追究「佔中」違法者。然而,如果當局真的「上當」,則不僅日後類似的違法行動不可能減少,相反,由於政府的軟弱,只會助長越來越多的違法行為。這是大是大非問題,道理已經很清楚。沒有人會愚蠢到以法治作為籌碼去換取短暫的「和平」。
反對派越是如此,越讓市民看清當前的局勢。「佔中」這場打着「民主」、「自由」與「自決」旗號的大規模對抗運動,讓某些人「功成利就」,卻對香港造成難以挽回的損失。經濟受重創、市民利益被侵蝕、發展機遇被剝奪,更造成了無法彌補的嚴重對立,親情友情被血淋淋地撕裂,傷害遺禍至今。而這場運動並非「突然」冒出、也非群眾「自發」,而是有人一手策劃的,是徹頭徹尾的有組織有預謀的政治行動。如果違法者繼續逍遙法外,沒有一個政府是能夠向全體市民交代的。
反對派一連串舉動,是為了新一輪的「集結」,以為即將出現的政治行動作出政治鋪墊。如此言行,值得各界市民高度警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