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地兩檢」方案推出之後,「泛民」推出幾個似是而非的反駁理論,有必要加以辨析。
戴耀廷在一篇文章中,引用1898年租借新界的《中英展拓香港界址專條》的一副附圖,並聲稱:「基本法未列明香港地域的說法是錯誤的。1898年條約中地圖標示了香港的地域。基本法的序言說:『香港自古以來就是中國的領土……』這說明基本法已清楚指出當中所說的香港,就是指着按條約被英國佔領的地域。」戴耀廷對歷史與基本法的無知或誤導,令人吃驚,此理論完全不成立。
第一,1898年6月9日,中英簽訂條約並附上這張圖之後,並沒有按照這張圖去管治新界。在往後一年,英國再與中國詳細勘定新界界線(參見劉潤和《新界簡史》第二章)。這說明,地圖本身不足以說明香港(包括新界)的界線是一成不變的,反而說明對香港界線作出技術性微調早有成例。
第二,基本法中沒有規定香港界線不能微調。制定《中英聯合聲明》與基本法之後,1997年《國務院令221號》還調整了香港的界線,包括(一)深圳河「拉直」後的換地(此過程中,香港在面積上佔了「便宜」);(二)重新劃定了海界。這說明,調整香港界線根本不違反《中英聯合聲明》與基本法,否則當年就不會毫無爭議。值得說明的是,《國務院令221號》雖在香港政府網站上列為文件十一,與香港密切相關,但它不是基本法的一部分,而是國務院頒布的行政命令。
「租賃」絕無調整邊境線
第三,嚴格地說,現方案「租賃」不是調整邊境線,但如果把「法域」的調整也視為界線調整的一種,實踐中也早有實例。2009年,人大常委會拍板,授權澳門管轄珠海橫琴島上一平方公里左右的土地,作為澳門大學新校園之用,在此土地上完全實行澳門法律。澳門「租借」橫琴島土地就是澳門調整邊界的實例。同為高度自治的特別行政區,澳門的情況與香港近似;澳門基本法的序言、第一章(總則)、第二章(中央與特別行政區的關係),也與香港基本法極為相似。沒有理由澳門可以調整界線,香港不可以調整界線。
第四,同樣若把租借視為調整界線,香港租借深圳灣口岸的行為就是調整界線的行為。可見即便在香港也早有先例。
第五,香港西九總站雖然在地理上位於香港的心臟地帶,而不是深港交界線上,但現代法律意義上的邊境,並不限於這種疆界。比如紅磡廣九鐵路總站與機場,都有「邊界控制」(Border Control)。而如果我們脫離開地圖上「靜態的二維視角」,用「動態的三維視角」觀察,位於在地下的西九總站與深圳也是通過「移動邊界(列車)」在地下相連。在西九總站劃出一塊地區用以「一地兩檢」,本質上還屬於對邊界的技術性微調。
第六,中央有權調整包括香港、澳門在內的所有行政區的界限,是從《憲法》第30及31條援引的權力。作為上位法,理論上說,如果中央真的刻意縮減香港政區,根據《憲法》完全可以直接做。
一些人則繼續無視「調整法律邊界」後,西九內地口岸區不屬於香港法律區域之事,仍然堅持基本法第18條:「全國性法律除列於本法附件三者外,不在香港特別行政區實施。」並認為此例一開,「後患無窮」雲雲。
「縮權」之說毫無根據
其實,基本法第18條是一個總的原則,並不排除一些特例。比如說,同是基本法,第14條即規定:「駐軍人員除須遵守全國性的法律外,還須遵守香港特別行政區的法律。」這裏的全國性法律並沒有特指附件三的法律,這說明在香港對特定的人(駐軍人員),全國性的法律也適用。《香港特別行政區駐軍法》第16條也規定:香港駐軍人員應當遵守全國性的法律和香港特別行政區的法律。這就是全國性的法律能在香港應用的一個特例。誠然,有關駐軍的規定主要適用於駐軍人員,與在西九內地口岸區中全國性法律可以適用於港人的情況並不相同。但既然是「特例」,就不可能完全一樣,永遠能找到不同的地方。此例子早已說明「基本法第18條並非不允許特例」的結論了,「後患無窮」更是無從說起。
一些「泛民」無法反駁「調整邊界不違反基本法」,於是把攻擊點放在政治方面,即所謂「自閹」(陳淑莊語)上,意思是:香港自己「出賣了領土」。李柱銘說,基本法第20條,本意是讓香港有更多的權,但現在反而變成「縮權」,違反基本法原意。郭榮鏗說:「任何授權均不得違反基本法,亦不應以削弱本身已有的權力為目標或效果。」雲雲。
所謂「縮權」之說沒有根據。制定基本法的年代沒有高鐵,更沒有必要「一地兩檢」。現在有了高鐵,為了更大的經濟效益,於是運用了基本法第20條,讓中央授權香港可以方便行事,這樣明明是擴權(雖然是一次性的),何以用「縮權」形容?
基本法第20條,是中央賦予香港某種權力,是否運用這種權力,主動權在香港手中。它與基本法第48條規定特首要「執行中央人民政府就本法規定的有關事務發出的指令」,在主動權的意義上,是截然相反的條文。更何況,這次方案由香港提出請求,香港是主動的一方。可以說,這種安排已經是對香港利益的「雙重保險」了。
雖然從地理範圍看,這次安排令香港「法域」似小了,但考慮到以前深圳灣擴大的同樣性質的面積,兩相比較,香港法域的面積仍然是擴大了。誠然,在觀感上,如果深圳灣與西九同時推出,所謂「縮權」的爭議就會小很多(因為「領土擴大」了)。但那些有專業素養的反對者,實在不應該像「朝三暮四」中的猴子,換個次序就忘記了實質。
高鐵免港再被「邊緣化」
其實,高鐵對香港而言比對國家更加重要。以香港外向型的國際金融貿易交通中心的定位,便捷的交通永遠都是至關重要的一環。從珠三角城市競爭的角度,據筆者所知,現在珠三角還頗有巴不得香港交通不這麼便捷的聲音。理由很簡單,香港交通越不方便,越游離在祖國經濟圈之外,越邊緣化,珠三角其他城市發展的空間就越大。這種聲音當然不值得鼓勵,但其他兄弟城市有這種想法,實在也無可厚非。因為粵港兩地,香港通常得到「中央寵愛」,令兄弟城市有時「心裏不是味」。
經歷近年各種波折,中央仍然「寵愛」香港,不但支持香港發展高鐵,又提供便利能實施「一地兩檢」,奠定了香港進一步繁榮的基礎。歸根到底,高鐵的最大得益者就是香港人。我贊成全國政協副主席梁振英的說法,香港不但要高鐵「一地兩檢」,還要盡可能地提供其他內地與香港更快捷的交通方式與安排。
資深評論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