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公報訊】因造假上市被退市的欣泰電氣,其先行賠付方案正式出爐。興業證券(601377.SH)昨日公布就欣泰電氣欺詐發行設立5.5億元(人民幣,下同)的先行賠付專項基金,投資者最少可獲賠六成損失。證監會新聞發言人對興業證券就欣泰電氣欺詐發行設立先行賠付專項基金,解決投資者損失賠付問題表示支持,並表示將持續關注後續進展。
欣泰電氣去年7月被證監會啟動強制退市,成為首隻因欺詐發行被退市的股份,去年9月起暫停上市。作為欣泰電氣上市保薦機構的興業證券,昨日在發布會披露賠付安排。
據先行賠付方案,在減半扣減市場風險因素的基礎上,凡符合專項基金確定的二級市場適格投資者,將至少獲賠虧損額的60%,全體適格投資者獲得的賠付金額均達到或超過虧損額的60%。5.5億元專項基金的存續期間為自成立日起5個月,即賠付將在5個月內完成。此外,興業證券亦參照《合同法》關於合同被撤銷後的法律責任的規定,對申購新股的投資者亦進行賠付。
證監會新聞發言人鄧舸昨日在證監會例會上表示,興業證券並未有先行賠付的承諾,但是主動設立5.5億元欣泰電氣欺詐發行先行賠付基金,個人對此表示支持。證監會將持續關注興業證券先行賠付工作的後續進展,切實保護投資者權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