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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法推進特首選舉避免競爭劣質化/陳文鴻

時間:2017-01-03 03:15:36來源:大公網

  二○一七年特首選舉不能再淪落為人身攻擊、謠言與謊言的互相攻訐。二○一二年的特首選舉不是好的例子,且變成在梁振英當選後不講道理、全面「倒梁」的意氣和政治之爭,阻礙梁振英政府執政,甚至癱瘓政府、破壞施政,以至侵蝕香港的法治。

  二十年的政府失誤與政治爭拗,浪費了香港在回歸後發展的時機,香港在許多方面是倒退而非進步。二十年後的今天,香港是再經不起折騰了。中央政府也不能容忍在中華復興和中美大國博弈中,讓香港拖國家發展後腿。特首選舉更不能變為劣化競爭。

  當然,香港社會內部積累的「反中」心態,在外國勢力介入之下,不可能消失。在特首選舉中也避不過部分媒體與政治組織、政治人物以或明或暗的「反中」方法來干擾選舉。但關鍵的是在選舉中會否出現公開或用各種手段掩飾的鼓吹「港獨」的候選人。在人大釋法之後,特區政府可用確認書的方法把這類心存破壞者摒除。留下參選的只能是愛國愛港、中央信任的人士。即使態度曖昧者,也可用確認書的方法禁制他們在參選時發表「反中反港」的言論。候選人的篩選,在現行體制裏只要政府依法施行,當可生效。這不是違反民主,反倒是民主程序的重要環節。

  在候選人確定後,香港社會所期望的是認真的政策討論。一是政綱作為日後當選特首者施政的約制和監督。二是選舉期間的言論,以揭示出候選人的性格、親和力、對政策的熟悉與施政有否理念、方向、願景及誠信。

  因此,特首選舉最理想的情況,便是各候選人提出詳細政綱,積極地展開政策辯論。由於參選者會有現屆政府的官員,在辯論中也當然要把官員負責的政策範圍的表現,拿出來評論、批評,以及提出在新一屆政府裏怎樣可以克服現有困難、改善施政。

  假若香港民主要有進步的話,便要從政治化的意識形態爭執,乃至集中攻擊個人的落後意氣之爭拔脫出來。美國總統大選給全世界顯示一個最劣化的選舉,是民主的倒退,也包括民眾對候選人的個人誠信、政治倫理道德的社會期望的崩潰。香港在「佔中」前後的情況有正走向這樣劣化民主的趨勢。人大釋法是用法律維護香港政治的底線,排斥「港獨」,其影響所及,相信對選舉中候選人的言行舉止亦有約束作用。但為保證競選過程不出現劣化民主表現,特區政府與司法部門亦應對候選人的言行嚴加監督。對涉及誹謗者應即時法辦,對人身攻擊近乎侮辱者應加制止,對違反基本法和涉及「港獨」者應加懲處,務求選舉緊守民主政治的標準和要求,也減除由特首選舉衍生出對新一屆政府上任後施政的政治矛盾與恩怨。

  中央政府與香港司法體系應成為香港民主選舉發展的監督者和捍衛者,堅持法治和社會道德倫理。

  誰能當選特首,決定在選舉委員會代表廣大選民作出的選擇,沒有對錯之分,關鍵是遵守公認的民主程序、內容和更深層的社會道德倫理。後者是香港民主發展的基礎,作用遠超任何一屆的特首選舉。

  香港珠海書院一帶一路研究中心主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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