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公產品

首頁 > 文章 > 正文

充當反對派軍師 長洲覆核王玩法違法

時間:2016-12-07 03:15:43來源:大公網

  郭卓堅十年來透過法律援助至少二十六次申請司法覆核,近年更愈玩愈大,多位政界人士均成為郭的覆核目標

  大公網12月7日訊(記者施文達、李文威;圖:大公報調查組)有「長洲覆核王」之稱的郭卓堅近年頻頻利用法律程序挑戰政府,十年來,郭透過法律援助至少二十六次申請司法覆核,近九成敗訴,浪費公帑。大公報調查發現,這名口口聲聲要彰顯法律公義的「覆核王」原來一直玩法違法,其寓所側是違法霸地僭建的鐵皮屋,漠視清拆令,存在至少七年,寓所亦有僭建情況。郭曾多次向傳媒聲稱曾持有東堤小築三個單位,為付訟費賣物業,但大公報發現當了十五年東堤小築業主立案法團主席的郭卓堅,原來非東堤業主,而郭於2003年2月已被法庭頒令破產,至2007年2月獲解除破產令前大半年,郭在反對派充當軍師下,開始不斷透過法援申請司法覆核至今。/大公報

  郭卓堅在僭建的鐵皮屋辦公室接受《大公報》記者訪問,該用作東堤小築業主立案法團辦公室的僭建屋,位於郭居住的東堤小築的4F地面單位側。鐵皮屋面積約一百多呎,設置了一張工作桌、一部電視機及梳化,亦有一個閉路電視屏幕,連接單位外四至五部鏡頭,多角度監察屋外環境。鐵皮屋內擺滿舊報紙、膠袋、餅盒等雜物,甚為凌亂,街坊平時甚少進入閒坐。郭卓堅若不外出,多數會窩在「僭建小天地」看報紙,為司法覆核找由頭。

  郭卓堅自住的4F座地面單位前亦伸延九呎,佔用行人路空間,僭建鋅板簷篷及以鐵絲網圍封,增加屋外「私人地方」擺放雜物。郭又於鐵絲網外擺放長木櫈,櫈上放了數個大發泡膠盆及瓦盆種花。至於僭建的鐵皮屋辦公室,相連了另一間安裝鐵閘的僭建紅色磚屋,街坊指是郭的鄰居業主伸延的僭建物。

  存在至少七年 無視清拆令

  根據地段索引圖,僭建辦公室及相連鄰居的僭建紅磚屋,長期霸佔4A至4F及6H至6A兩排屋之間的公眾通道,有危及走火通道之嫌。大公報再翻查東堤小築的「飛機圖」,發現於2009年12月已有僭建鐵皮屋,換言之,郭卓堅的僭建辦公室霸地至少七年。

  翻查地政總署資料,僭建的鐵皮屋辦公室及4F單位前的圍網,屋宇署早於2010年12月23日已發現僭建,並向霸佔用地的業主,包括「長洲東堤小築業主立案法團」發出清拆令,列明該些搭建物未經屋宇署核准建築圖則,違反《建築物條例》第14條,要求於發出清拆令30日內拆除。惟清拆令發出六年,僭建物依然如昔不倒,郭卓堅還經常於僭建的辦公室內接受傳媒機構訪問,毫不忌諱。有長洲鄉紳向大公報透露,僭建辦公室是街坊共知的「公開秘密」,質疑政府相關部門多年不執法,「仲以為有同政府申請入則,搞啲臨時租賃手續。」鄉紳說。

  郭卓堅現年七十六歲,於台灣大學法律系畢業後回港,在政府的法律部門任文職,1997年退休,任職醫生的太太與郭離婚後,帶同兩名女兒移民英國。郭稱當年變賣黃埔的單位後,於長洲東堤小築買了三個單位,一個自住,兩個出租。孑然一身的他稱「我無家人,唔使打工,鍾意點就點。」惟居於寧靜小島的郭卓堅不甘平淡,他說受到梁國雄(長毛)司法覆核多宗事件所啟發,才走上覆核路。

  郭首宗申請司法覆核案件是2006年他不滿運輸署批准新渡輪的長洲航線加價,雖然最終敗訴,但郭自此做了「覆核王」,由2006年至今,十年來他申請至少26次司法覆核。由最初只涉及長洲問題的村代表選舉、長洲「海濱亭」非法殯葬、石鼓洲建焚化爐,到後期「放眼香港」,愈玩愈大,司法覆核遞補機制、免費電視牌照發牌、鉛水事件及「佔中」等,到今年選管會主席馮驊、行政長官梁振英、立法會主席梁君彥以及立法會議員葉劉淑儀、石禮謙、蔣麗芸、盧偉國等都成為郭卓堅的覆核目標。就在昨日,郭卓堅早上再入稟高等法院申請司法覆核,針對律政司司長袁國強及財政司司長曾俊華,要求法庭頒令指律政司向政府提供有關官員不回應議員提問的法律意見是錯誤、非法和違反基本法;惟下午他又託辭撤回入稟。

  郭接受大公報記者訪問時,多番強調司法覆核沒牽涉個人利益,沒有他人資助,又說「鉛水案」因法律援助遲批,他自資覆核,結果敗訴要出售一個東堤小築單位繳交堂費,「一個自己住,兩個收租,但為咗繳交五十萬元訟費,所以賣咗其中一個。」當記者質疑現時一個單位是否只值五十萬元時,他稱:「東堤的單位好平。」郭又稱自住的4F室全座屋是他的自置物業,地下室自住,一、二樓因無錢裝修,故丟空未能出租。不過查冊發現,郭聲稱持有的4F東堤小築,地下室由梁翠華女士1997年以48萬購入持有至今,一樓、二樓亦不是郭卓堅擁有。

  謊稱擁東堤物業 做法團主席

  有東堤小築的街坊爆料指:「佢老婆都住喺東堤小築,但兩公婆分開住!」查冊顯示郭住的4F地面單位,業主梁翠華於1997年持有另一個東堤單位,六年前已出售。記者問郭是否有紅顏知己或太太在東堤居住,郭即表示:「啲人亂講嘢!我離咗婚好多年,冇聯絡啦!」

  有長洲鄉事委員會委員透露,多年前有街坊指郭卓堅沒有東堤小築物業,質疑他當法團主席的資格,惟鄉委會沒有資源查核,遂不了了之,「東堤小築好似郭卓堅地盤咁,我哋班鄉事行入東堤都唔敢。」早於2001年,郭卓堅當上東堤小築業主立案法團主席,因東堤小築一度淪為燒炭自殺熱門地,郭號召居民組巡邏隊,又提出禁止租屋予單人,郭其後獲推舉為東堤小築業主立案法團主席至今。

  「生意失敗」03年頒令破產

  大公報又發現這名退休20年無業的「覆核王」,2002年12月被債主入稟申請破產,2003年2月法庭頒布郭破產令,直至2007年2月獲撤銷。記者質疑郭屢向傳媒吹噓持有多個東堤物業,郭最初迴避沒有回答,其後稱退休後曾從商,生意失敗破產。記者再指出郭獨居的4F地面單位業主姓梁,非他持有,郭才改口稱是租住4F單位,又承認沒有東堤物業。至於僭建辦公室,他推說是花園一部分,非僭建物,但大公報指屋宇署已發清拆令,郭將問題推諉業主,「我係租客唔清楚。」不過,清拆令是發給業主及長洲東堤小築業主立案法團,郭卓堅身為法團主席,是持份者之一,違法僭建,難辭其咎。

最新要聞

最新要聞

最受歡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