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等法院昨日宣布,駁回梁頌恆、游蕙禎兩人的司法覆核上訴,維持原判,兩人宣誓無效、議席已失。
梁游聞判後仍負嵎頑抗,聲稱要考慮上訴到終審法院。但上訴終院,訟費高昂,所謂「未見官先打五十大板」,光是「按金」就要交一百萬,還有律師費,輸了就要兼付勝方堂費,隨時五、六百萬埋單。
兩人「先使未來錢」,議員未當成,已先預支了近二百萬的薪津和議員辦事處的開辦費、營運費;如果再上訴終院,兩人最少要擺定一千萬還債兼打官司,日前聲稱要「眾籌」打官司,目標是五百萬,但結果只籌得三十萬,真是「慳啲啦」。
因此,奉勸梁游兩人,還是吸取經驗教訓,反思反省自己的錯誤和不足,為自己的辱國謬論向全港市民和曾經投票給他們的選民道歉,這樣,最少還能夠為自己挽回一點「人樣」,也不要再誤導其他青少年重蹈覆轍,官司就不要再打了。
眼前,梁游下場已了,還有一個劉小麗,馬上就要進入司法覆核程序。而從事實看來,這個劉小麗,表面比梁游「斯文」一些,沒有口稱「支那」、語帶Fxcking,但實情也好不到那裏去,影響同樣惡劣。
試想,中華人民共和國是一個國號、名詞,「效忠中華人民共和國香港特別行政區」是一個句子,將之唸成「中─華─人─民」,每隔三十秒吐出一個字音,那就根本已經「詞不成詞、句不像句」。
更有甚者,這個劉小麗,事後還要在網頁洋洋得意,自誇這種讀法如何如何成功,以為別人就抓不到她的錯處。但是,全國人大釋法一出:宣誓必須準確、完整、嚴肅、誠懇讀出全部誓詞,劉小麗就冇一樣合格了!被覆核是理所當然。
如今就讓所有違法拒誓的「港獨」分子等着接受被褫奪議員資格的應有懲罰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