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管局發出的儲值支付工具牌照中,要求持牌人擁有不少於2500萬元股本,有人認為是「未見官先打八十大板」,窒礙金融科技的發展之餘,對較小型的支付公司亦是一項負擔,也有人認為相關「入場費」未必足夠保障市民。
香港資訊科技商會榮譽會長方保僑指出,倘若有數萬市民使用個別的支付工具,以平均每人儲值1000至3000元計算,整個資金池為數亦不少,不過2500萬元已繳股本未必足夠保障市民,因此該會關注金管局會否特設機制,適時調高牌照持有人的入場費。
根據金管局《儲值支付工具發牌制度摘要說明》中,第三章有關財政資源一項,列明儲值支付工具牌照的申請人,需要最少2500萬元的已繳股本。
倘若金融管理專員認為適合,可對個別申請人施加較高資本要求,當中會考慮不同因素,包括有關儲值支付工具業務的風險狀況、儲值金額規模、使用者帳戶數目及複雜程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