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長毛搶「機密文件」應嚴懲/清水河

時間:2016-11-18 03:15:48來源:大公網

  反對派破壞議會、漠視法治的例子舉不勝舉,從擲杯、擲蕉到故意傷害保安,幾乎無日無之。但讓人沒想到的是,這種惡行已經到了連「機密文件」也敢公然強奪的地步。

  就在本周二,立法會房屋事務委員會與發展事務委員會聯席會議上,發展局副局長馬紹祥放在會議桌上的文件夾遭「長毛」梁國雄公然搶去,並在未經他同意下交給朱凱迪閱覽夾中的機密文件。由於事件嚴重,馬紹祥已就事件報案。發展局發言人昨日表示,對上述兩位議員當日的行為予以譴責。

  常理都知道,強搶他人的文件本就屬違法行為,更何況是搶奪「機密文件」。如此行為涉及嚴重的刑事罪行。根據香港法律第521章《官方機密條例》,未經授權使用官方文件,最高可罰款五十萬元及監禁兩年。

  到底「長毛」膽從何來?或許反對派以為,在立法會搶官員東西是「家常便飯」,而早年黃毓民更曾企圖搶走財政司司長曾俊華的預算案文本。但是,「預算案」是公開資料,而涉案的是與地區發展規劃相關的「機密文件」,一旦泄露將可能對公眾利益造成重大損失,兩者有本質區別。縱然基本法第七十七條規定,議員在立法會會議上的發言不受法律追究,但絕不包括議員的違法行為。

  因此,對「長毛」這種與強盜無異的行為,必須予以嚴懲,絕不能容忍。如果任之由之,無疑是對香港法治的嚴重破壞。

  事實上,本屆立法會開會至今不過一個月,反對派的違法亂會行為已經層出不窮。早前梁游強闖議事堂撞傷保安,「長毛」更是其中一個幫兇;而其他反對派議員更是多次阻撓會議的舉行,更有公然爆粗的行為。

  市民對於立會亂象早已是深惡痛絕,如同褫奪「港獨」議席一樣,現在是時候採取必要的行動,只要違規違法,絕不能縱容下去,嚴懲不貸以彰法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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