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欺/拾字君

時間:2018-05-27 03:15:48來源:大公網

  《說文解字》中說,「欺,詐也。」《新書.道術篇》中說:「仁義修立謂之任,反任為欺。」講仁講義叫「任」,不仁不義就叫「欺」了。

  拾字君一直以為,「欺騙」是一種建立在信息不對稱基礎上的勾當,通過對事實的扭曲或者隱瞞,以「損人」來「利己」。「欺」是必須隱藏在黑暗中的,一旦暴露在陽光之下,就必定會敗露無遺。

  但拾字君最近看到的一則數據,則刷新了我對於「欺」的認識─一九八七年四月十五日晚,美國國稅局改變了一項規定:此前納稅人在報稅時只需要填寫每名受其監護兒童的姓名即可獲得相應的免稅額度,但此後需要提供社保號碼。於是,七百萬名只存在於報稅表上的「幻影兒童」在一夜之間消失了!這個數字相當於當時美國近百分之十的兒童數量!

  假設,每個參與這場欺騙的家庭虛報了四個「幻影兒童」,也就是一百七十五萬個家庭,至少三百五十萬美國人參與了這場規模浩大的集體欺騙!是他們彼此不知,非常默契地,在合眾國各個角落,都找到了稅務登記上的同一個漏洞?還是已經變成公開的秘密,大家你欺我欺大家欺,彼此心照不宣,直到官方忍無可忍?拾字君實在難以想像前一種巧合的可能,這,是一場在陽光下,肆無忌憚的「欺世之行」。

  而阻止這場「欺之盛宴」的,是三百五十萬人同時的良心發現嗎?肯定不是,只是欺騙的成本變高,或是「無法胡編亂造一個社保號碼」的技術門檻,或是「當局已經提高警惕,再做恐怕要被懲罰」的心理恐懼。

  欺人欺到了一定的程度,連自己的本心都一併蒙蔽,告訴自己所做之事,人所共知,世所同為,法不責眾……就成了《康熙字典》裏說的「自昧其心曰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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