圖:12日,台灣「立法院」三讀通過修正「公投法」,將「公投」門檻大幅下調。圖為2004年3月台當局將「總統」選舉與「防禦性公投」捆綁投票/資料圖片
【大公報訊】台灣「立法院」12日三讀通過「公民投票法」修正案,大幅下修「公投」提案、成案以及通過等三階段門檻。未來以2016年大選選舉人數為基準只需1879人就可提案發動「公投」、28萬人就可連署成案。至於牽涉政治敏感的「修憲」、變更「領土」及「國號」、兩岸協議等議題,則排除在「公投法」的適用項目之外。
據中通社、中央社報道:民進黨自1993年起推動「公投法」,2003年國民黨、親民黨以席次優勢,通過門檻較高的「公投法」,之後多年來歷經6次全台性「公投」均未通過。
去年民進黨再次上台並在「立法院」佔絕對多數席次,12日「立法院」三讀通過的「公投法修正案」,大幅放寬「公投提案」、「連署成案」以及「通過」三階段門檻。
469萬同意票可通過
未來「公投」提案門檻大幅降低至僅需最近一次大選選舉總人數的0.01%(萬分之1)、而連署成案門檻由5%下修到1.5%,通過門檻則放寬至有效同意票達投票權人總額25%(4分之1)後,同意票相對多數就算通過。以2016年大選選舉人數1879萬人為基準,未來只需1879人就可提案發動「公投」、28萬人連署成案,469萬同意票且同意票多於不同意票就通過。
不過,在修法過程中,時代力量黨團提出要將「公投」適用事項,增列「憲法」修正案複決、「領土」變更複決以及「新憲法」制定,在「立法院」院會表決時遭國民黨及民進黨立委聯手否決。
民進黨團幹事長劉櫂豪表示,這次修法「公投」投票年齡降低、提案、成案、通過門檻都大幅降低,變更「領土」、「國號」屬於「憲法」層次問題,就回歸「憲法」規定。
國民黨團書記長林為洲則表示,「公投法」修正後,可真正反映民間需要創制的政策與法律,並對於已通過的法律,也有權利再次的複決,這是還權於民具體的展現;也由於「公投法」的適用項目排除了「修憲」以及兩岸的政治協商,這樣的公投法會比較實用,因此國民黨團支持這次的修法結果。
親民黨團總召李鴻鈞在院會時提醒,一口氣大幅降低門檻,將造成「公投」常態化,一天到晚在「公投」,「公投」變暴投。
投票年齡20歲下修至18歲
另外,「公投法」修正通過後,投票年齡由20歲下修到18歲;主管機關也由「行政院」,改為「中央選舉委員會」,並廢除「公投審議委員會」,未來全台「公投」主管機關改為「中選會」、地方「公投」為地方政府。
除了公民可提案發動「公投」,新法也授權「行政院」可針對「重大政策之創制或複決」,經「立法院」同意後可提案「公投」,「立法院」須在「行政院」提案後15日內議決,若經「立法院」否決,「行政院」在2年內不得重新提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