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京評李明哲案:任何人在大陸都要守法

時間:2017-11-30 03:15:52來源:大公網

  【大公報訊】據新華社報道:國台辦發言人馬曉光29日在例行新聞發布會上應詢評論台灣居民李明哲案時表示,大陸是法治社會,任何組織和個人在大陸都要尊重和遵守大陸的法律規定和社會公共秩序,觸犯法律都要受到法律追究。任何企圖利用此案進行政治炒作、挑撥兩岸同胞感情對立的做法都是徒勞的。

  湖南省岳陽市中級人民法院28日依法對彭宇華、李明哲顛覆國家政權一案做出一審宣判,法院認定彭、李二人均犯顛覆國家政權罪,分別判處有期徒刑。彭、李二人當庭表示服從判決,不上訴。

  法院方安排全程視頻播放庭審宣判實況。宣判後,法院安排兩名被告人與家屬分別會見。

  馬曉光強調,李明哲犯顛覆國家政權罪,犯罪事實清楚、證據確鑿充分,有組織、有計劃、有行動。台灣有些人無視事實,一味攻擊大陸,這才是對兩岸關係的嚴重傷害。李明哲所作所為是否危害大陸的安全與穩定,應由大陸法律判定,而不是由台灣當局和一些政治組織的主觀偏見判定。

  尊重彼此對社會制度選擇

  馬曉光表示,尊重彼此對發展道路和社會制度的選擇,是兩岸之間發展關係的起碼底線。我們尊重台灣現有的社會制度和台灣同胞的生活方式,但這並不意味台灣方面可以把自己的政治理念強加給大陸,也不意味台灣個別人打着「民主自由」的幌子就可以隨意觸犯大陸法律。絕大多數台灣民眾會有這樣的「同理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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