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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十大最美民宿 九家違法

時間:2017-07-28 03:15:49來源:大公網

圖:斯圖亞特海洋莊園(花蓮)

美國有線電視新聞網CNN去年評選出台灣10大絕美民宿,每間都生意興隆、一房難求,但令人傻眼的是,有台灣媒體踢爆這10家民宿中竟只有一家完全合法。島內法律界人士批評當局裝聾作啞。有學者呼籲應修改不合時宜的法令,讓民宿成為台灣特色觀光產業。

【大公報訊】綜合《鏡週刊》及聯合新聞網報道:七月正式進入暑假,也進入旅遊旺季,不少台灣本地遊客及海外觀光客,會選擇入住台灣民宿,享受悠閒的度假氛圍。然而,根據《鏡週刊》的調查,台灣10大最美民宿中竟有九家違法,其中三家根本沒有營業登記證,屬於非法民宿;另外六家雖合法登記,但客房卻違規超賣;只有苗栗縣三義的「樹也Villa」這一家民宿完全合法。

核准房數兩間竟賣40間

三家未登記立案的非法民宿,包括新北市瑞芳的「水湳洞Ample Villa」、苗栗縣卓蘭的「花自在」、屏東墾丁的「船帆石866 Villa」。至於六家客房超賣的民宿,包括台中「谷野溫泉會館」,南投「秋山居」、「老英格蘭莊園」、「歐莉葉荷城堡」,花蓮「斯圖亞特海洋莊園」,以及屏東「福灣莊園」。其中,「谷野溫泉會館」核准房數只有兩間,實際卻賣40間;「福灣莊園」核准房數12間,實際卻賣30間;「秋山居」核准房數四間,實際卻賣11間;「歐莉葉荷城堡」標榜巴洛克風格,只核准四間房,但卻賣22間。

民宿最多只能有五間房

島內律師林智群在臉書發表看法,指民宿管理問題就出在法律與現況有極大的落差,而政府裝作不知道。他列出《民宿管理辦法》的規定:一、「民宿」是以家庭副業方式經營,提供旅客鄉野生活之住宿處所;二、「民宿」只能有五個房間,房間總面積不能大於150平方公尺(約45坪);三、「民宿」要有民宿登記證;四、民宿要投保責任保險,數額比照旅館。

林智群從這10大民宿來看,沒有一間符合第一點的「家庭副業方式經營」,第二點也只有四間做到,質疑連這些成功的民宿都如此,更別說其他民宿了。

林智群說,民宿業者只需用綜合所得稅報稅,建築消防法令的要求也較旅館寬鬆,關鍵字就是「副業」,但實際情況是,做「民宿」生意的是非法民宿,更多是作「旅館」生意,不論合法或非法。要改變這種不合理的現況,林智群認為政府只有兩個選項,一是修法,把法律調整到合理,不要逼人民違法,二是貫徹法律,嚴格執行,守法的業者才不會變傻瓜。只是他最後慨嘆,「在既得利益者、選票跟民代的壓力下,政府(哪個黨執政都一樣)哪都去不了(什麼也做不了)!」

學者籲修改陳舊法規

有民宿業者抱怨,花那麼多錢投資,只賣五間房一定賠錢,為了活下去只能違規營業。有學者認為,民宿管理該與時俱進,房間不能超過五間的規定,不具經濟規模,應分等擴大房間數。法令要放寬、執法要嚴格,才能讓民宿真正成為台灣的特色觀光產業,吸引全球旅客。

為防民宿逃避消防、衛生、公安等檢查,島內交通部本月中公告新修正的《發展觀光條例裁罰標準》,違法民宿最重罰新台幣30萬元(約7.5萬港元),並勒令歇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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