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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婚出軌 伴侶可離婚求償

時間:2017-06-22 03:15:58來源:大公網

  【大公報訊】據中通社報道:台灣地區「行政院秘書長」陳美伶21日稱,未來同性婚姻的普通效力與異性婚姻相同,同性配偶互負同居義務,包含貞操義務在內,意即若有人出軌,另一方可作為離婚依據,並可請求損害賠償。

  此外,台「內政部」21日公布7月將實施的多項新制,包括同性伴侶可以跨區辦理註記,這意味着5個仍未開放同性伴侶註記的縣市居民,可到其他縣市完成。

  「行政院」同性婚姻法制研議專案小組本月7日指出,目前各縣市戶政機關可註記同性伴侶已新增6個縣市,增為17個縣市,而不願辦理的縣市機關,「內政部」會協調鄰近縣市辦理跨區註記,保障同性婚姻的權益。戶政司表示,7月3日開始將開放跨區受理同性伴侶註記,跨區受理同性伴侶註記服務,目前包含花蓮縣、台東縣、雲林縣、基隆市、澎湖縣5個縣市仍未開放辦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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