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編劇應得到何種尊重\田力

時間:2017-06-08 03:16:05來源:大公網

  某網上「報章」報道一名編劇在臉書上指不受尊重,作為「一劇之本」的電影編劇經常得不到應有的待遇成為「一劇之笨」,結論是「電影導演和投資者都不尊重電影人,又如何叫人看得起香港電影圈呢?」筆者認為此事值得討論。

  該編劇說今年遇到幾個不幸,一是電影公司(或有關人等)忘記了叫她去煞科宴,二是忘記叫她做幕後製作訪問,三是忘記叫她去首映。筆者曾當編劇,從未去過煞科宴,亦沒有被邀作幕後製作訪問,一點不出奇。筆者也是資深電影監製及出品人,亦不是每部電影都有被邀作訪問或出席煞科宴。通常幕後製作訪問的主創人員是導演、監製及演員,煞科宴亦如是,如編劇每天「跟場」,煞科宴應會被邀,但也不是重要的事。作為電影的編劇而未有被邀出席首映是有點尷尬,如是製片叫漏亦不出奇。筆者曾經有被提名角逐金像獎竟未收到入場門票的經驗,忙中有錯是可以原諒的。

  以上三個「錯誤」,不特別嚴重,最重要的是編劇收不到片酬。該編劇指因為導演和製片都是朋友,不好意思「追數」。寫劇本時幾乎每天被追稿,收片酬時猶如欠人錢,是該編劇最不齒的事情。這方面值得同情,有一兩家公司(直接的說是一兩個負責人)的確有「拖數」和「走數」前科,知情人多避之則吉。至於該編劇說寫故事大綱時多未收錢,有可能不成事便要「白做」了。這點是事實,因為對方未知故事,做一個故事大綱是一種pitching,不一定成事,對方沒理由先給酬勞,除非你是知名的作者。這方面跟廣告設計及建築設計一樣,做pitching不會有酬勞,除非閣下非常出色,沒酬勞就不會出主意。

  編劇與電影公司簽有合約,一切依約行事,如果違約就是法律問題,把所謂尊重與否來評論合約關係其實不太合適。「如果電影公司不尊重電影人,又如何叫人看得起電影圈」,是奇怪的結論。電影質素好,人家便尊重電影人(和電影圈),電影公司奉電影人為上賓而電影質素不好的話,也沒人尊重。這網報還因此編劇的事去訪問他們常訪的導演,而不是其他編劇或編劇協會,其跟進的方法也很奇怪。這種做法得不得到尊重,卻是簡單的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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