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公報訊】據台媒報道:2013年1月起,台灣開始推行募兵制,希望不再強制徵兵,而是通過募兵建立一支「職業化」軍隊。然而,2013年台軍募兵率一度不足2%,歷年來,台軍想盡辦法,也無法解決兵源不足的問題。此前,「全募兵制」已「跳票」兩次。
「全募兵制」本預定2014年實施,由於募兵情況不理想,台軍延後2年,改為2017年施行,讓本來全需轉服替代役的1993年出生的男子仍須服義務役,這是募兵制第一次「跳票」。去年軍方決定再延1年,則是第二次「跳票」。
根據現行的台灣法律規定,服兵役是「公民義務」,所以19至36歲的男子必須服役1年,台灣相關規定稱之為役男。募兵制與義務役一起,均為現行台灣兵役的其中一種,因此,台灣當前的兵役制度為志願役與義務役並用制。
目前台灣軍隊當中已經有部分的志願役士官兵,以簽約的方式在軍隊中服役,只是現在所佔的比例並不高。
去年台灣志願役月薪為:二等兵新台幣33625元(約合8236港元)、一等兵35230元(約合8629港元)、上等兵36845元(約合9025港元)。由於薪資不高,缺乏吸引力,是導致募兵制未如理想的主因,倘若全面實行募兵制,勢必出現兵源不足的問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