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公報訊】據中國台灣網消息:美國方面8日表示,目前正將台灣地區前領導人陳水扁家人在美國兩處房地產出售所得的約150萬美元(約合1166.5萬港元)歸還台灣。台灣當局曾表示這兩處房地產是陳水扁家人以賄款購得。
台灣媒體援引路透社消息報道,美國司法部和移民暨海關執法局在聲明中說,根據此案訴狀,在陳水扁擔任台灣地區領導人期間,台灣元大證券在2004年向陳水扁的妻子吳淑珍行賄2億新台幣(約合4800萬港元)。聲明中說:「前『第一家庭』利用香港和瑞士銀行帳戶、空殼公司和聖克里斯多福及尼維斯(St. Kitts and Nevis)一家信託機構轉移所需賄款,購買弗吉尼亞州凱斯威克(Keswick)和紐約的房產。」
在弗吉尼亞州與紐約地區法院2012年10月對這兩處房產進入最後沒收判決後,美國政府以約150萬美元出售這兩處房產。